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提高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于9月26日—9月30日组织开展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简称“宣传周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过铁路、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铁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为突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学生铁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和落实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维护我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㈠通过开展全校“宣传周活动”,主要实现“覆盖率达到100%”。 ㈡学生参与“宣传周活动”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㈢学生铁路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㈣中学生铁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三、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安排。
组长:李平
副组长:王照平(芜湖火车站派出所大队长)
成员:沈小飞俞仙徐平平王红旗
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步骤
㈠启动阶段(9月20日)主要利用早操的时间开展“宣传周活动”动员会。 ㈡实施阶段(9月26——9月30日),主要组织开展6项活动:
1、向全校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学校活动情况,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2、邀请芜湖火车站派出所王照平警官到我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3、开展中学生交通安全主题签名活动。
4、利用展板进行主题宣传。
5、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网站宣传活动过程。
6、进行以交通安全为主题黑板报评比。
㈢总结表彰阶段(10月初)
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宣传周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和表彰,全校将评出活动优秀班级。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和《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苍公发〔20xx〕68号),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和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宣传月活动的目标
1、全校学生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2、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
3、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5%以上;
4、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5、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1、9月7日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2、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
3、向学生分发上级赠送的漫画手册,举办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创作活动,发动学生创作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各班于9月15日前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乡、县级的评选。
4、9月16日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
5、9月20日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6、9月16—20日进行小黄帽佩戴情况大检查并组织学生开展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活动。同时开展交通文明示范队活动。
7、9月中旬,学校宣传窗、班级板报刊出一期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板报,于9月20日检查。
8、9月中旬,各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教育。各班要利用班会课开展一次主题教育。
9、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发动学生撰写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金点子”短文,各班于9月15日前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乡、县级的评选。
10、9月28日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xx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xx年,全省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315人,受伤2346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政教、教务、总务、工会、少先队等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机制,巩固成果。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当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及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有效结合,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以“宣传月活动”的成果,促进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积极的作用。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3
一、活动主题
结合20xx年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参加人员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三、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四、活动形式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五、活动内容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三、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六、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十七、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八、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十九、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二十、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二十一、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二、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