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通知1
各入园企业:
进入盛夏酷暑季节,日照强度增高,高温天气持续,为改善员工作业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员工中暑及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职责。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员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相关职责,制定应急预案,抓好各类防范措施落实。
二、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确保员工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三、进取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车间现场管理规定,进取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车间风扇等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员工供给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配备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各类防暑降温药品,避免因通风不畅和高温闷热引发中暑事件发生。要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做好内部卫生防疫工作。各企业要做好车间现场和员工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园区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持续抓好消防隐患排查。针对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景,结合今年我县6-8月份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入园企业要进一步强调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以及生产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企业要将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景及下步措施于本月15日前书面形式上报园区安全科。此项活动将作为年终企业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防暑降温通知2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随着天气渐渐变热,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
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提高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意识,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气温超过37℃时停止一切室外作业,一旦出现人员中暑等相关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延误。
三、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四、落实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
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一线施工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现场应供给足量的’达到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料、茶及各种汤类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五、做好后勤与防疫工作
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空调。做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与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
六、做好夏季防火工作
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防暑降温通知3
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员工中暑及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职责。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员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相关职责,制定应急预案,抓好各类防范措施落实。
二、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各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确保员工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三、积极改善劳动作业环境。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车间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车间风扇等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员工供给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配备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各类防暑降温药品,避免因通风不畅和高温闷热引发中暑事件发生。要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做好内部卫生防疫工作。
各企业要做好车间现场和员工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园区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持续抓好消防隐患排查。
针对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景,结合今年我县6—8月份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入园企业要进一步强调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以及生产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企业要将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景及下步措施于本月15日前书面形式上报园区安全科。此项活动将作为年终企业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由于即将进入夏季高温酷暑季节,为做好预防夏季高温工作,保障生产物料的正常供应,为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或安全事故,现要求各供应商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和完善切合实际的预防机制,合理安排员工作息时间,杜绝员工带病上岗,并备好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防暑药物,以备不时之需,在高温车间作业(如压铸、表面处理等)需加大降温力度,必要时可以在车间放置冰块、增加工作休息室等,从而进一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2、增加安全预防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暑降温的基本知识,让各管理层提高对员工的关心意识,开展丰富的趣味防暑教育活动,让员工增加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降低高温作业的危害性。
3、时刻关注各地供电局发布的.拉闸限电通知,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必要时可预备发电机组),如遇紧急突发情况可根据订单的紧急程度及时调整排产计划,并第一时间与我司对接人员取得联系,尽可能最低限度的减少因限电而造成延迟交付情况。
4、重点关注因高温而引发的产品特性变化,及时排查因温湿度而引发的质量异常,并提高对关键工序和材料的控制计划等级,杜绝因温湿度特性变化而造成的品质异常。
防暑降温通知4
各处室、项目部、基层单位:
暑期已至,为将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做到实处,切实保障全体员工,重点是一线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现对公司本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提前策划,主动预防,加强一线员工防范意识
在总结以往防暑降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项目部分布和建设情况,要求各项目在6月份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策划和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一线员工和劳务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防范,提高劳动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坚决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中暑现象和其他疾病的’发生,确保各项目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
2、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各项目部、基层单位从关爱家人的角度,结合本项目实际做好防暑降温物资储备,采取相应预防和应急措施。
二、具体措施
1、防暑降温费的标准及发放
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标准:
项目部员工每人每月100元;公司机关员工每人每月70元;工程管理部机关员工、已撤回公司办公的项目部员工参照机关员工标准执行。
发放要求:
防暑降温费分7月、8月、9月每月计发,随分7月、8月、9月工资发放。
2、防暑物资
公司将向各项目发放相关防暑物资,各基层单位本着关爱员工、务实的原则储备防暑降温所需的食品、药品、用品,专人保管,随时发放;适时配备、发放相关防暑降温物资(如:绿豆、冰糖、藿香正气类药物、风油精、十滴水、遮阳伞、遮阳帽等等);
项目食堂合理搭配员工饮食结构,重点保障员工食品安全;
任何组织不得以发放现金形式代替防暑降温物资;防暑物资不得冲抵员工防暑降温费。
3、基层单位在6月份安全教育中体现高温防暑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等相关活动的要求,融入高温中暑的急救或应急措施演练内容。
4、妥善做好高温季节劳动力的调配
各项目部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外出工作时间,特别是调整高温天气下的外出工作时间,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避免中暑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5、监督检查
6月中旬以后,公司利用工作检查对各基层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物品储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设立防暑降温工作监督电话:3208919、3208923,对不按要求发放防暑降温费,不按要求储备发放防暑物资以及其他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综合办公室
防暑降温通知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我省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变化,对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加强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季节期间,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之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安监、卫生计生、人力社保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作业的特点,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要广泛开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凉”等活动,关爱奋战在生产一线的广大劳动者。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xx年7月13日
防暑降温通知6
各镇党委、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和管委会,新区党委和管委会,科教新城工委和管委会,xx街道工委和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我市开始进入盛夏时节,7~9月三个月是高温期,特别是近期天气以高温晴热为主。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防暑降温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及时研究、重点预防、严格落实,合理安排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持续高温易引发各类事故的特点,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人员中暑和各类安全事故。近期要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地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测,及时维修。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积极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交通、市政、电力、通信、广电部门要认真做好重点路段、桥梁及电力、通信、广电线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护;城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和旅游设施的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确保有序用水用电。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有序用水用电的领导,切实做好有关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水源调度和城镇供水计划管理。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居民、后企业”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供水计划,优先保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保证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车站码头等重要公共场所用水。二要统筹安排,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特别是在高温酷暑用电困难时期,进一步强调“先生活、后生产”的有序用电原则,完善错避峰方案,努力做到限电不拉路,切实保障生活用电不受影响。同时各单位要继续做好迎峰度夏让电于民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倡少开空调,确需使用空调的,空调温度应设置在26℃以上,办公室无人时应随手关闭空调。三要加强对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强化“领导带头节约,人人自觉节约”的意识,形成随手关龙头、关电器的良好习惯。
四、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高温季节容易发生疫病和食物中毒,卫生防疫部门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重点要加大对机关、企业和饮食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强化各项卫生防疫措施,严防传染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快美丽村镇建设,及时做好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卫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各医院要加强力量,及时诊治病人。
五、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高温期间,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关注民生,把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放在突出位置。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低收入和无生活来源等弱势群体在防暑降温方面存在困难的排摸工作,赠送防暑降温必要的物品物资,确保帮困工作落实到户到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辟各类避暑场所,向孤寡老人和需要救助人员开放。同时要关心职工尤其是从事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露天作业职工的生产生活,落实好防暑降温物品,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妥善安排好职工的休息,按照“做两头,歇中间”办法,在夏季11时至15时不得进行室外高处作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检查,杜绝因高温室外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
六、加强日常值班工作。
高温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尤其是安全、水电、气象、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重点部门要加强值班人员力量。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不得延误。
防暑降温通知7
各县(市、区)总工会、泉州开发区工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及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闽工20xx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xx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级工会要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作业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期间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做实、做细,防止发生职工中暑和其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充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一)调整夏季高温天气作业时间。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当日最高气温为40℃以上的强高温天气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的中度高温天气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温天气时,露天作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增设通风降温设施,加强防暑降温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立高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等,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各项措施。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高温季节来临前要做好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患高温禁忌症劳动者、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以及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加强职工食堂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生产作业现场要有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三、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政策落实
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xx239号)文件精神,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5月至9月。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要大力推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防暑降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企业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情况,检查农民工的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和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高温高湿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化学品储运等危险因素较大企业的’防暑降温情况。
四、依法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特点,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督促落实整改或提请政府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要结合“安康杯”活动,积极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劳动保护行动,查找治理身边隐患,使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努力推动解决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高温危害等突出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清凉驿站”建设力度
“清凉驿站”建设是工会精准服务户外作业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亮点。各级工会在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中,要继续关注户外作业职工的饮水困难问题,在发挥好已建站点作用的基础上,推动政府进一步挖掘“清凉驿站”建设资源,认真分析建设潜力与户外劳动者需求的关系,合理安排站点布局,争取使“清凉驿站”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和每条街道,真正为烈日下的劳动者“编织绿荫”,实现就地、就近为环卫工人等户外作业劳动者提供遮风避雨、休息饮水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的“清凉驿站”要统一标识标志,设立明显的提示牌,不断提升“清凉驿站”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清凉驿站”的建设中来。
六、认真抓好防暑降温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结合“安康杯”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普及防暑降温基本知识,让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了解高温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职工、关注防暑降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教育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增强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各类工伤事故发生。
七、广泛开展“夏送清凉”活动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根据本地天气变化情况,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一定经费,由领导带队,深入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要创新高温慰问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结合“夏送清凉”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宣传咨询活动,不仅为高温一线职工送清凉,还要为他们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健康。要加强“夏送清凉”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各级工会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安监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推动问题的解决。各级工会务必将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于8月底前报送泉州市总工会经保部。同时,今年新建的“清凉驿站”请实名制造册报送。
防暑降温通知8
xxxx: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可能导致的中暑,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高温作业分级标准》(GBT4200-1997)、《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1-20xx)等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为劳动者供给贴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控制劳动者中暑的发生。
(一)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防暑降温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景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组织查处。
(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高温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组织查处。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有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景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
(四)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问题严重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
三、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进取做好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对诊治的中暑病例要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四、各地要结合当地高温季节劳动用工实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第一职责人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通知9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已进入夏季且正值我市建筑施工高峰期,持续的高温酷暑天气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防暑降温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将今年防暑降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部署安排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应坚持每日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有条件的可定制天气预报手机短信,并根据天气的情况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使工作措施到位、任务到人。
二、认真落实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施工企业应认真编制和严格落实防范高温天气的各项措施,同时各监理企业须加强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将未落实防暑降温工作的工地情况报当地住建局安监机构。
1、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接近或达到35℃或已达到35℃以上)时,应注意施工现场防暑降温,避免工人长时间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同时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
2、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时,中午11:00~15:00时段为防止工人因高温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意外事故发生应避免户外施工作业,平时应多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应在施工现场供应足够的茶水、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饮料及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的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经常洒水降温,对生活、办公区还应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和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
3、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39℃以上)时,应特别注意防火并停止一切户外露天作业。
三、加强监督,定期组织检查
1、各县(市、区)住建局应高度重视夏季一线人员防暑降温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施工现场防暑降温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天气预报记录、防暑降温药品和用品及急救器材、药品等。
2、我局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市辖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7月10日
防暑降温通知10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普遍进入高温天气,施工已进入高温作业期。为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思想和精神,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在高温时期内安全生产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给予一线作业人员异常的关心,并按施工项目所在地相关《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防暑降温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部署,制定防暑应急预案,完善、落实职责制。加强防暑降温宣传教育,使员工掌握高温时期的卫生防疫知识和中暑急救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确保高温时期生产的安全和员工身体的健康。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合理调整高温时期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和降温措施,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当室外气温超过37摄氏度时,必须停止一切室外工作。一旦出现人员中暑等相关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延误。
3.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与高温津贴的发放。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及时的供给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饮用品(如:开水、凉茶、矿泉水等),并确保按质按量,发放到位,禁止以现金或各类代金券的.形式代替实物发放。6-9月份公司机关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100月,分公司、项目部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200月。
4.做好卫生防疫和后勤工作。
各施工现场要注意预防由于高温带来的各种疾病,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保障安全供电、供水,经过有效方式改善一线职工的工作、饮食以及居住环境,为职工创造良好的洗浴条件,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和身体不适的职工,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5.加强安全生产的落实力度。
异常是增强作业区和生活区通风和降温的条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防中暑、防触电、防坍塌、防大风、防雷击,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景。遇有突发事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防暑降温通知11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自7月10日以来,我省出现连续高温天气,目前已持续14天。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省内高温范围扩大、强度增强,局部地区可达40摄氏度。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控制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交通运输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环卫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政策。有关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用品发放等各项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四、全力应对用水用电高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巡查和应急力量准备,确保高温期间水电供应。一旦发现问题或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处理、抢修,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需求。
五、扎实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工作。近期高温天气已导致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抗旱服务人员和物资准备,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基层群众科学抗旱,有效应对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对前段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特别是采取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切实强化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医疗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措施、责任“三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20xx年7月17日
**办公室
防暑降温通知12
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然度夏,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之中,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各单位和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各级民政部门要重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市区两级民政服务机构(尤其是福利机构、救助站、军休中心等)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服务对象安然度夏。
四、各单位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防暑降温通知13
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现将20xx年防暑降温费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20xx年6月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含三化公司)在岗全民合同制员工;
(二)20xx年6月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含三化公司)在岗返聘工、原顶岗劳务工、技校实习生和聘用人员。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夏季防暑降温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闽财事〔1996〕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景,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
(一)甲等:230元人(从事高温、露天岗位作业人员);
(二)乙等:150元人(其它生产岗位作业人员);
(三)丙等:100元人(两级机关、车间职能人员);
(四)丁等:70元人(后勤人员)。
三、发放方法
20xx年防暑降温费全额划拨物业公司,职工部分以温馨卡(购物卡)方式定额充值发放,单位部分单列审批集中供给。
(一)标准审核。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应在5月31日前将贴合发放范围的.职工按社保号、姓名、岗位和享受标准填表(从公司安环部网页下载)报送安环部审核,6月30日前凭安环部审核的防暑降温费划拨单据在物业公司办理充值核对。
(二)供应方法。职工凭温馨卡在物业公司所属超市进行选购。
(三)单列审批和品种。凡高温、露天重点生产作业岗位,要做好作业现场防暑降温饮品的供给工作,饮品费用单列审批,饮品供给品种有绿豆、蜂蜜、茶叶、王老吉(盒装)、矿泉水(瓶装、桶装)等。安环部负责办理单列费用等额防暑降温物品的划拨手续,物业公司负责上述物品的备送工作,费用纳入总额控制。
(四)费用结算。防暑降温费总额由物业公司统一开具发票,并经安环部审核后,报送财务部结算。
四、其他
(一)高温季节时段为6月1日至10月31日;
(二)7月份至10月份新进厂职工按实际在岗月份计算。
五、本办法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六、其他子公司、权属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防暑降温通知14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学校决定近发放20xx年度教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和时间参照陕人社发20xx7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西安地区6月15日至9月15日(共93天)。
二、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天以上)每人每一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一天6元。
三、发放范围
1、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6月15日前出国,9月15日后返校人员;不包括年薪制人员)
2、离退休人员;
3、已办理提前离岗手续的人员(在原单位造册);
4、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调入人员及新参加工作者,从报到之日起按实际在岗天数发放;
5、博士后的降温费从博士后的日常经费中支出。
四、发放办法
采用银行转存方式。请各单位按附表格式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一式二份纸质文档在6月2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教学主楼1408室),将附表的’电子文档发至信箱:,经审核汇总后由财务处发放。
五、校内实行企业化管理、工资返还学校的单位。
参照本通知标准列入成本自行发放。
六、学校双肩挑干部在机关造册。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xx年6月14日
防暑降温通知15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普遍进入高温天气,施工已进入高温作业期。为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思想和精神,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在高温时期内安全生产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给予一线作业人员特别的关心,并按施工项目所在地相关《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防暑降温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部署,制定防暑应急预案,完善、落实责任制。加强防暑降温宣传教育,使员工掌握高温时期的卫生防疫知识和中暑急救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高温时期生产的安全和员工身体的健康。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合理调整高温时期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和降温措施,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当室外气温超过37摄氏度时,必须停止一切室外工作。一旦出现人员中暑等相关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延误。
3.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与高温津贴的发放。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及时的提供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饮用品(如:开水、凉茶、矿泉水等),并确保按质按量,发放到位,禁止以现金或各类代金券的形式代替实物发放。2016年6-9月份公司机关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100/月,分公司、项目部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200/月。
4.做好卫生防疫和后勤工作。
各施工现场要注意预防由于高温带来的各种疾病,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保障安全供电、供水,通过有效方式改善一线职工的.工作、饮食以及居住环境,为职工创造良好的洗浴条件,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和身体不适的职工,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5.加强安全生产的落实力度。
特别是增强作业区和生活区通风和降温的条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防中暑、防触电、防坍塌、防大风、防雷击,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遇有突发事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公司工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