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1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自委办〔20xx〕63号)要求,我局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了领会精神

我局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和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xx),准确理解把握工作要求和标准。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二、清理人员编制配备

(一)局机关

核定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名。

实有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名。

(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核定编制25名,实有23名。

(三)市环境保护信息培训中心

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4名。

(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核定事业编制60名,实有51名.

(五)临时聘用及借调人员情况

为了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临时聘用人员共10人,其中打字员1名,驾驶员3名,信息中心技术人员1名,伙食团3人,综合科2人。借调人员1人。

三、对照标准清理整改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xx),我局对全系统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调研的办公用房在上次整改后已在18个平方米以内,没有超出规定标准。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均按照9平方米/人配备的,没超过标准。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超标准部分进行了腾退;共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641平方米。我局没有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没出租出借办公室的情况。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2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娄办20xx62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基建办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在清理整改过程中,局领导带头整改,局长苏旻在启动整改工作之前就率先调整了办公室;分管领导先后两次召开会议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并率队到二级单位一一督促落实。

二、全面清查,情况明了

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我局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范围、内容和清理整改依据,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改的程序进行,首先对局机关、局属二级机构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办公楼位于氐星路1072号(恒丰酒店南面),建筑面积1632.82㎡,现使用面积928.35㎡,现使用总间数48间,其中办公室41间,使用面积689.36㎡,会议室2间,使用面积136㎡,档案室1间23.75㎡,阅览室1间21.62㎡,接待室1间21.62㎡,仓库1间18㎡,杂物间1间18㎡。我局办公楼现有上班职工75人,其中局机关40人(副处以上16人,科级及科级以下24人),后勤服务中心14人,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2人,市无害化处理中心6人,改制办2人,从二级机构借用人员9人(均为科及科以下干部职工),聘用临时人员5人(因工作需要,按常委会议纪要经分管市领导批准)。有3名处级干部在二级机构任职办公(在局里没安排办公室)。从现有办公室使用情况看,存在办公室安排不合理,有一小部分使用超标现象(30%左右)。

三、严格标准,整改到位

根据我局办公用房现有使用情况,对照国家计委在1999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计投字19992250号),我局机关办公用房有部分超标,但超标均未超过50%,根据市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将我局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整改后,我局办公室现有建筑面积1632.82㎡,人均建筑面积22.99㎡,使用面积928.35㎡,现使用总间数48间,其中办公室33间,使用面积540.99㎡,会议室2间,使用面积136㎡,人均使用面积9.17㎡(按59人计算,临聘、借用人员未计算面积)。腾空13间,拟作档案室1间23.75㎡,阅览室1间21.62㎡,接待室1间21.62㎡,信访接待室1间11.69㎡,保密室1间23.75㎡,纪检监察谈话室2间36㎡,党员活动室1间21.62㎡,工会活动室1间23.75㎡,行政复议室1间11.69㎡,仓库3间53.13㎡。

四、加强检查,全程监督

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把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工作作为当前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中心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拖延不报。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整改工作中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了清理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下一步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建设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清理整改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 20xx 17号)精神,根据省、市、县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安排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就我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3个下属单位配合,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清理要求,通过“腾、隔、挪”等方式,认真整改了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按照单位办公需求,完善配备了财务资料、综合档案和职工活动室,完成了超编制办公用房的腾空工作。

二、清理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2.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我局现办公大楼名称为:xxxx,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我局及下属单位共使用大楼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经过清理整改,我局腾空超编制办公用房x间、建筑面积xx平方米、使用面积xx平方米,现调为控制用房。清理整改后,我局及下属单位实际共使用大楼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编制人数人均占有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xx平方米,公摊面积xx平方米。

三、整改建议

目前,我局及下属单位使用的临时人员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加之每年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成立项目办公室用来办公和临时存放工程资料,为此,现申请县委、县政府及县清房办研究,允许我局把腾空的办公用房作为我局临时人员办公和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使用。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4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雨管发20xx67号)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在办公楼和干部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我乡办公楼和干部用房逐一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2、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情况。

3、无未经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4、无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5、单位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

6、无领导干部个人多处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7、无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今后,我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仍继续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xxxx人民政府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6

按照《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我县迅速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和统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为确保本次自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了《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xx〕3号)迅速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宁清办字〔20xx〕1号),对全县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镇、各部门也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按时限要求完成了自查清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清理自查情况

(一)停止新建和清理办公用房总体情况。全县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68个(不含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定编1901名,共使用办公用房平方米,服务用房共计平方米,设备用房平方米。

(二)办公用房在建项目停建后的处置情况。我县办公用房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标准、程序审批。无在建项目停建问题。

(三)新建成办公用房投入使用情况。我县近两年无新建办公用房。

(四)清理腾退办公用房的统筹使用情况、闲置情况。由于机构整合,原县工商局腾退办公用房868(建筑面积)、城关镇汤坪、旬阳坝便民服务中心腾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以上两处办公用房均移交县公产局管理。其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已全部统筹调剂使用。

(五)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管理工作台账情况。20xx年8月后,我县共退休5人,退休后,均未担任其他社会职务,原使用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平方米,已按相关规定全部腾退,腾退后的办公用房由原单位统筹调剂使用。全县68个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均按规定要求建立了办公用房清理台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中省市的规定要求,不断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开设“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宣传专栏,着重宣传中办发〔20xx〕64号、陕办发〔20xx〕1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xx〕2674号)等中、省、市办公用房清理政策和标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不定期组织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严防反弹。三是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办公用房清理长效机制。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7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组明确提出局属单位与局机关同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四)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211.2O,年租金8万,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380O,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8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重新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的通知》(西督字〔20xx〕125号),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校长刘先进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情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组织全体教师共同清理,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我校在编教职工10人,实行教师集体办公,办公室面积为42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约4.2平方米,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校长室建筑面积为21平方米,按要求超标,现已将校长室改为网管室,校长在教师办公室办公,人均办公面积4.2平方米,未超标。遇有外来人员在教师阅览室接待。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9

根据工作部署,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起来,对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目前,共有工作人员X名,县级干部,科级干部X名,科员X名,编外人员X名。原有办公用房间,办公面积,现有办公室间,办公面积;共清退办公用房间,办公面积。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室、办公面积等方面全面落实工作部署,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10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我委核定人员编制3人,西部志愿者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委办公用房使用面积72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3平方米(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27平方米,一般工作人员用房6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委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黄东强书记为组长,我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办公用房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委对在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广西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停建和清理工作详情表》。

(三)建立完善我委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

,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11

近期,中央和省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有关通知,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具体意见。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的通知精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现将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对82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8个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应整改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已整改腾退面积平方米,整改率为98%。尚有少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超标办公用房还在清理整改中。具体情况为:

(一)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各县市区总共应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面积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97%。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面积4329平方米,已清理整改4421平方米,整改率达100%。清理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共9间,233平方米。

各县市区共出租出借办公用房面积3120平方米,经过清理,目前已回收2882平方米,还有238平方米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此外各县市区没有离、退休领导干部占有办公用房和企事业单位占用和协会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二)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市直各单位总共应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100%。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面积1613平方米,已整改腾退1613平方米。整改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13间,总面积497平方米;清理腾退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3间,共101平方米;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685平方米;清理腾退协会占用办公用房39平方米。

市直各单位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总计平方米,经清理目前已回收平方米,另有4470平方米出租办公用房将于合同到期后收回。

(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文件。主要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四大家”机关大院土地、房屋和园林绿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荆办明电1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荆财行资规2号)、《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6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7号)、《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8号)等文件,对办公用房的处置、办公用房资源调剂、租用办公用房审批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

此外,20xx年我局还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方案,待省相关制度下发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上述制度和方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下发。

二、主要做法

我市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等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万书记要求:“确保落实中央规定不打折扣,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不走过场,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不留死角,坚决按零差错标准,零容忍措施贯彻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要求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上级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此外,我市还成立了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和专班,具体组织全市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在收到省下发的通知后,我市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令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要求的通知》(荆办发电54号)和《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对清理整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制定了《荆门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下发了清理工作通知,对清理对象、范围、内容及工作时限等作了具体安排,并组织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认真实施。

三是认真调查摸底。按照清理工作部署,我们首先对全市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在单位自查阶段,主要从各单位总人数、县处级领导人数、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等方面进行了清理。重点对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重点查找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面积或多处配置办公用房的情况,领导干部退休后是否仍占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借等情况。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了自查报告。通过清查,摸清了各地各单位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四是重点督办整改。针对清查出的问题,我们多次对各地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上门督办整改。20xx年9月,我局与市纪委联合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督查活动;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初,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了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参照省督查组做法,重点抽查了各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情况。共实地上门督查了全市8个县市区和市直35家单位、144名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20xx年3月,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市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纳入了专项清理。清理工作中,我局专班成员又多次上门指导督办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20xx年12月至今,我局又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和停止新建楼堂管所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从以往的各县市区“四大家”、法检两院和市直各单位拓展到了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及市直各单位的下属单位。并重点对前次检查中发现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复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清理整改总体情况很好。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还努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建立办公用房的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出台了《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主要实行“六个统一”,具体内容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批并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所有权证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权属登记;党政机关所属的土地、房屋资产的处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使用等。3月31日,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规定市政府其他行政管理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编制。

此外,20xx年市政府还对《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市直党政机关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处置由我局负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新标准宣传力度。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20xx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刚出台不久,我们将加大对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做好20xx年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按标准执行。

二是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前不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力度,确保按标准、及时无死角的完成事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三是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在前阶段建立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待省出台相关制度后,我们将尽快出台这些制度,并着手开展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转移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的工作。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6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2674号)文件要求,我乡于20xx年2月开展了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督查,并建立健全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长效管理机制。现将20xx年2月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泛动员,认真传达会议精神

为巩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成果,根据简机局〔20xx〕8号文件要求,我乡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办发〔20xx〕64号、发改投资〔20xx〕2674号、简机局〔20xx〕8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办公用房面积使用标准,统一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为自查自纠和长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我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长效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干玉昌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华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执建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办、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使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具体负责清理自查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清理,自查自纠

我乡严格按照中办发〔20xx〕64号、发改投资〔20xx〕2674号文件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认真清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1、编制及内设机构情况:新民乡政府共有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机关工人3人,事业编制13人)。现实有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7人,科级领导干部及下派干部10人。内设党政办、综合办、综治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6个部门。

2、无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无一处多房现象;无离退休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3、新民乡办公大楼于20xx年底竣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699.5平立米。除党委会议室、综合档案室、财政所档案室、值班室、厕所、文印室等外,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均在规定范围之内。特别是在本次办公用房自查中,由乡领导小组牵头,对科级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办公用房进行实地测量。在办公用房使用中,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办公室统筹安排。2人或3人以上合住一间办公室现象比较普遍,全部达到了正科级干部18平方米/人以下、副科级干部12平方米/人以下、科级以下干部9平方米/人以下要求。

4、不存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所属企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今后,我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办公用房使用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建立完善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多占、出租、出借等现象发生。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13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乡人民政府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14

近期,根据《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局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局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县检查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局科级领导4名,共使用办公室4间,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05.1平方米。

(二)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局定编人数30人,其中科级4人、科级以下26人;实有在编人数23人,其中科级4人、科级以下13人、工勤人员6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629.8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70.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119.87平方米、附属用房239.9平方米、设备用房及其他特殊业务用房都为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9平方米。

(三)我局无办公用房出借及在建楼堂馆所。

二、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局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局干职工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明确各人的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县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迅速在全局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股室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各股室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各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全力配合县检查小组对我局的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状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状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资料,主动理解社会监督。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15

根据洛阳市教育局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组织全体行政人员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李愿校长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校领导办公处所进行了自查。我校现有教学办公楼一幢,校级领导4位,其中校长正职1位,副职2位,正校级协理员一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测算,校长办公室20平方米,采取两人办公,校长和正校级协理员使用,平均使用办公面积10平方米,两个副校长各有一个办公室,分别为12平方米,未超标。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洛阳市第五十四中学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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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安小编元安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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