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篇1
一. 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 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 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 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招生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研究生生源渠道,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扩大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学校决定进一步开展20xx年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职责分工
研究生处统筹组织全校性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对外联络和咨询、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发布等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由领域负责人、研究生分管领导、指导教师、专业任课教师、管理人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主要宣传内容
(一) 专业学位点概况
主要包括:历史沿革、发展规模、教学科研条件、师资力量、招生领域、教学实验设施和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情况、专业特色与优势、培养机制、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尤其是学位点的办学特色。
(二)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教学名师等、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培养方式等。
(三)招生政策
主要包括: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学校对第一志愿考生优惠政策),学校及学院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四)校园文化
主要包括:研究生在校期间相关活动剪影、研究生创新学术论坛、课外活动(科技、文体类比赛)、研究生获得的一些社会荣誉、名师讲座、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就业状况
主要包括: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高端企事业单位就业情况)。
(六)其他问题
主要包括理念报考情况、招生条件、针对一线教师灵活的.培养方式等。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报考氛围
研招办设立专门的研招微信咨询平台、QQ、咨询电话、邮箱,接受一般政策咨询,各学院需公开专门的考研咨询电话和邮箱,接受考生其他咨询。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校园网(学院主页)、校报、校刊、报告会等媒体和阵地,主动宣传本学院学科实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稳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二)通过校内宣讲动员,吸引优质生源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各年级本科生参与的考研宣传动员会、现场咨询会、主题班会,实现学院内全覆盖。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和宣传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学院、学科实力,研究生教育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导师风采展示等。
(三)走出去、请进来,强化对外宣传和联络
向省属相关院校、校地合作单位、学科相关行业单位寄发招生简章;发动研究生导师对外宣传(结合实习实践基地和教研项目岗位需求,向合作单位推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广泛联系校友,发挥校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优势,开展广泛的宣传。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各学院要精心策划招生宣传方案,应在各领域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前制定内容详实、可操作和针对性强的20xx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宣传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目标等(研招宣传工作计划表),并报研招办备案。
(二)5月—9月为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季,5-8月份研招办已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前期的招生宣传工作,在9月份研招预报名前(一般为9月25-28日)各学院应按照各自制定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并将招生宣传稿件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三)研招办负责印制招生简章,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数量在9月11日16:00前报至研招办,如果学院另有纸媒招生宣传材料需要印制自行解决。网络宣传资料需适时更新,逐步建立多渠道、立体式、互动型的宣传网络体系。在本单位网站制作、更新导师简介,将网页链接于9月17日前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四)健全保障机制,落实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全员参与、层层落实。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吸引生源的基础上,加大招生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同时要加强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竭力打造一支熟悉政策、较为稳定的宣传队伍。各单位要精心安排与布置,利用优势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做好20xx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以实现我校研究生培养规模上的增长,生源质量上的提高,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打下基础。
招生方案 篇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xx〕2号)精神,结合扬州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安排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为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各科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合成,合成后由各县(市、区)发布。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另发,各县(市、区)于5月10日前结束考试工作。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科目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时间
9:0011:30
9:0011:00
9:0010:40
下午
科目
化 学
物 理
思想品德
时间
15:0016:40
15:0016:40
15:0016:00
科目
历史
时间
16:3017:30
表二: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 目
分 值
考试时间(分钟)
语 文
150
150
数 学
150
120
英语(卷面)
120
100
英语(口语及听力)
30
20
物 理
100
100
化 学
100
100
思 想 品 德
50
60
历 史
50
60
体 育
30
2.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按全市统一要求,在初二年级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各县(市、区)组织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后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3.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县(市、区)组织考查,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由县(市、区)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4.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全面收集学生基础性发展信息,将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和《成长记录袋》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组织检查。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加强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
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在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招收学生,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2.规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录取审批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3.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
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定向招收指标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并按一定分配办法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招生实际确定热点普通高中,省四星级高中应该确定为热点普通高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
4.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编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
5.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
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优秀运动员录取依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
6.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经过审批的招生均按本文相关规定执行。
7.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招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各高中学校招收的学生,须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电子注册。通过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对义务教育段教育教学质量的终端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保证初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中考。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不参加或变相不参加中考。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凡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档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学校都无权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历史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以考试改革为契机,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试可携带市教研室统一印制的中考时政学习材料)进入考场,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要重视建立和认真实施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学生毕业制度,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改进教学和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功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5.要高度重视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会考成绩是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和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会考的组织工作,会考组织部门要与中考组织部门相一致,要严肃考风考纪,提高会考的`信度。
6.要建立严格的中考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和学业成绩的科学性、公平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命题和综合测评的研究,组织中考命题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评价与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统一组织下做好网上评卷工作,按照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确保与评卷相配套的硬件设施及工作环境,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要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卷效率。
8.要充分认识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中考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招生方案 篇4
招生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希望学院的相关领导和老师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作好学校招生宣传的准备工作,切实把招生宣传工作抓好、抓实。
我院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在继续坚持“巩固项目管理、稳定工业工程、拓展物流工程”总体工作思想的基础上,加强对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医药文卫等事业单位考生数量大,教育质量好的企业的招生宣传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以及考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扩大学校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为高质量地完成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形势
我校的招生工程硕士范围涉及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共有3个专业。招生宣传是高校之间竞争优秀生源的一个焦点,各高校纷纷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措施、运用各种手段吸引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是全国第一批获得工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在地域、师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如综合实力强,办学规模大,校园环境好,学术风气浓等特色。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提高招生宣传的效益。
二、招生宣传工作方针
我校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在继续坚持以往“巩固项目管理、稳定工业工程、拓展物流工程”总体工作思想的基础上,加强对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医药文卫等事业单位考生数量大,教育质量好的企业的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的工作重心在非合作办学单位。并做好其它京外单位的常规性宣传活动。
三、招生宣传工作组织结构
招生宣传工作应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教务处的领导下进行,采用“校院配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突出学院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全校的招生宣传工作,提高招生宣传工作的效率。主要成立以下的组织机构:
1)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领导
副组长:1人
组员:
2)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
组长:院领导
副组长:
组员:每个系1人
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的任务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3)招生宣传员
(1)在招生办公室组建一支精干、稳定的招生宣传员队伍
(2)成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至少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
组织、安排本学院及本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4)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
组长:
执行通讯员:
组员:每个系1人
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负责网络招生宣传的总体协调工作,执行通讯员负责有关网页的日常维护,信息整理等工作;组员负责提供各学院相关的最新、最详细的信息,反馈学院、学生的意见、建议,对于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学校在年终时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5)成立《招生工作简报》编辑组
主编:
执行编辑:2人(聘请学生记者)
编辑组负责编辑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工作简报》,主要介绍以下工作内容:
(1)有关招生工作的各类文件;
(2)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3)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的进展;
(4)特殊招生、录取的情况。
四、招生宣传工作规划
招生宣传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基础。今年我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为此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1)编制《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工作手册》,将宣传工作手册作为今年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宣传资料。
2)编印《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专业介绍》、《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考生报考指南》、招生宣传海报、拍摄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电视宣传片作为学校招生宣传的主要材料。
3)召开“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工作会议”。布置学校总体招生宣传工作,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4)根据报名时间,陆续在招生报上刊登招生宣传广告、学校简介等招生宣传材料。
5)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各重点单位组织的招生咨询会。
6)参与各地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7)建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网络招生宣传体系,根据情况参加各地和主要网络媒体举办的“招生工作网上咨询会”。
及时做好“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网”的改版、更新工作,要做到界面简洁明快,内容丰富适用。要面向考生提供有关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各学院、学科的最新动态,指导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五、招生宣传工作人员条件
1)招生宣传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经过经过认真的培训和学习,了解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学院、学科的最新发展和动态。
3)招生宣传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不做违纪、违规的行为。
4)派遣的招生宣传员应是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学校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具备招生宣传工作经验者应优先考虑。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义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校招生的生源质量。各有关单位领导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的思想和行为,把招生宣传工作做到实处。学校教务处将竭力对招生宣传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给予政策倾斜,提高招生宣传人员的待遇,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目标。
招生方案 篇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20xx年高考录取考生
总成绩不分文理科
时间点: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我省将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研究20xx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的具体操作办法,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部署,20xx年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初中
改进初中学业水平测试
的考试形式和方式
时间点: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我省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改进考试形式和方式,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和使用。20xx年修订和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并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录取
增加高校和学生
双向选择机会
此外,根据改革后的新方案,我省还将完善高考志愿知分填报办法,继续实施平行志愿,稳步推进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同时,还将稳步推进高校录取批次改革。
加分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时间点:20xx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我省将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其适用范围。同时,参照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基本原则,严格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20xx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高中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涵盖所有科目
时间点: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我省将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考试范围涵盖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成为
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时间点: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我省将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做到评价内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新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将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加分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时间点:20xx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我省将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其适用范围。同时,参照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基本原则,严格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20xx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方案 篇6
一、推荐条件:热爱祖国、志向远大、品学兼优的高三年级应届学生。
二、推荐依据:
以学业成绩为主,结合平时表现和综合素质测评择优推荐。在同一高校的报名人数多于自主招生校荐名额时,原则上以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高三以来的月考成绩(以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函到学校的时间确定月考次数)的平均名次为依据。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原则上按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顺序推荐。
每位同学只能获得一次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校荐资格。
三、推荐流程:
1、教务处收集高校自主招生相关资料,登记造册。
2、教务处在学校指定位置公示各高校给我校的自主招生校荐名额及报名截止时间。
3、高三学生在班主任处报名申请,由班主任把关签字后汇总到年级部。
4、年级部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推荐依据确定推荐人选。
5、年级部将推荐人选报送到教务处,经教务处核实确认后,由年级部负责通知被推荐学生到教务处领取相关资料,办理高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手续。
6、由年级部配合,教务处负责统计、登记、汇总自主招生报名和通过自主招生考试的情况,并作专档留存。
四、过程监督:
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过程,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推荐说明:
本方案是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工作原则,学生通过自荐方式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不适用本方案。
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