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优秀15篇)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优秀15篇)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任务(定额)奖;超额奖;创收奖:节约奖:管理奖;劳动竞赛奖;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xx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xx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xx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xx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xx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xx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xx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xx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

为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更快更好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原则;

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原则。

二、分配对象

按照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教师)。

三、分配项目

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四、分配办法

A1工作量津贴。教师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纯教辅工勤人员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和满意度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兼教辅岗位的教学人员则由上两项分别核算相加。【详见《滨海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

A2出勤奖。按照每月200元奖励出满勤教工,未出满勤按照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按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按区教育局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1.0,中层正职津贴系数1.1,副校长津贴系数1.2,校长津贴系数1.4。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教科研奖励根据学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封顶计;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学校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按总额度20%计入绩效工资中(封顶,不超过3万元。)。

A5临时性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加班按20元/天计;临时代课按15元/节计;晨读课按5元/节计。

A6基础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学校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是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度核算出的个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个人年度绩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况说明

1.借调教师不参与本校绩效工资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准的退养教师绩效工资按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3.支教教师由支教学校按本校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调入教师在原学校担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贴在原学校列支,滨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在工作学校考核发放。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待遇

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渎职、失职等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八、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学校全面、持续、高质量发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分配机制,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激励优秀人才快速成长。

2、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将绩效工资分配水平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稳定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促进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

4、坚持科学考评的原则,健全考评体系,完善考评制度,严格考评程序,将履职尽责情况与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纳入绩效工资分配体系。

5、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教学、科研、教辅、管理及服务各方面人员积极性的调动。

6、坚持量入为出、激励为主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合理安排绩效工资分配资金,使全体教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类别与标准

本方案所指绩效工资是指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工作量绩效、考勤考核奖励、辅导员津贴、值班费、教育教学质量奖等,奖励标准如下。

(一)工作量绩效

1、教师超学时奖励标准

其他人员以教师超学时津贴平均数为系数1计算。

2、厅级工作量绩效标准。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文件执行。

3、党政管理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4、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5、工勤系列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二)考勤考核奖励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经考勤考核情况核算后所支付的绩效。

(三)辅导员津贴

辅导员工作量绩效系数执行党政管理人员标准。另外根据专兼职辅导员带班人数,按照在校生2元/月/生的标准、实习生1元/月/生的标准按月发放辅导员津贴。

(四)值班费

按照《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xx〕77号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办〔20xx〕53号)文件执行。

(五)教育教学质量奖

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奖实施意见》(校党字〔20xx〕46号)文件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教师课时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核实,报学校人事处核算后按超学时标准计算超学时绩效津贴。

2、辅导员津贴,由学生处将每位辅导员管理班级人数及考核情况报学校人事处统计发放。

3、管理、服务等其他人员工作量绩效津贴,根据超学时津贴统计,核算出系数额值,按照系数标准进行计算奖励津贴。

4、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者,原则上校领导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学院部中层正副职每周不超过12学时;其他“双肩挑”人员每周不超过8学时(教学院部教研室主任和实训中心主任不包括在内,但原则上应低于本课程专任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此工作量按全年计算,在规定基数内的学时按专职教师超学时津贴标准计算,超出规定基数外的学时津贴不予发放。个别“双肩挑”人员确因课程需要而必须承担更多学时的,需经教学院部提前申请,并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以发放超学时奖励。

5、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考勤、考核结果发放。发放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核算后,经人事处长、财务副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年终考评发放由人事处制定考评细则,各部门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人事处组织复核后发放。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4

为认真落实市广播电视局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营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最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运行机制,确保人尽其才,合理流动转岗,确保电视事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超常规发展,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优化内部工作结构、优化部(室)人员组合,打破铁饭碗,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工资结构,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精干、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电视宣传队伍。

二、方法步骤

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全员聘用、绩效挂钩,严肃稽核,不断创新,狠抓落实。总体上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职工填报双向选择表,双向选择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与此同时,部室主任按本部室人员编制数选择本部室人员。在控制在编人数的前提下,需坚持“宁缺勿乱”的原则,确保部室人员精干、整体素质较高。

第二步:对某一同志有两个部室同时被选择上的,由台领导结合该同志专长与部室主任充分协商予以解决,做到个人、部室选择与组织协商相结合。

第三步:部室负责人确定后,要尽快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责、权、利,试行绩效挂钩,强化稽核,实行奖惩。

第四步:对第一、第二志愿选择落岗的,按照市广电局“关于xx电视台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意见第三款第三条“双向选择中落岗的职工视为待岗,待岗期两年,待岗期满仍未上岗的,作为富余人员分流,可进入人才市场”办理待岗手续,待岗期间发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0的工资。

第五步:各部室负责人在选择本部室人员后,要制定本部室后勤岗位和临时人员的管理办法,上报台办公室,台办公室综合意见形成文件下发。

第六步:考核。部室主任按竞争上岗演讲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在本年度未按台下达部室的’任务结帐,未完成的当年给予戒勉一次,次年给予警告,连续二次警告的可自动辞职或由台党总支研究免去职务。在任期间,享受干部津贴。

三、试行岗位、效益工资制

在不突破预算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做好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的预算方案。方案由各部室分别制定后,上报台党总支讨论,党总支制定的方案经主任以上干部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局党委审批。

1、全台前勤、后勤岗位工资基数各不相同。总的原则按局领导意见:后勤(办公室、总编室、技术中心以及前勤中的后勤岗位)岗位工资高一点;前勤(新闻中心、广告中心和有具体宣传创收任务指标)绩效工资高一点;管理层及一线人员高一点的思路制定。

2、效益工资各部室根据同岗技术含量(如:编导、摄像、撰稿、制作等)拟定考核目标进行百分量化管理,达到基本考核目标的,台对部室按预算测定的效益工资金额结算。部室按技术含量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兑现,并办理分配手续,存档备查。

3、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由台专职稽核人员进行汇总,送分管台长审查,属实后报台长签审。

4、效益工资未达到考核目标任务的,由部室主任、稽核人员、分管台长联合会审,提交台长裁定,惩罚直至最低生活费。

5、超过考核目标任务的,由部室主任汇总基本情况,稽核人员审验后报台长审定奖励。

6、退休、退职人员按档案工资取酬,在职在岗人员的原档案工资一律存档,原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也一并存入档案。

7、本方案从年月日起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台党总支解答仲裁。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岗位聘任相适应的校内绩效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豫政办〔20xx〕136号)、《关于转发省直驻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66号)以及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省直驻郑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薪〔20xx〕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第一章总体目标、分配原则和分配模式

一条总体目标

通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聘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理顺学校收入分配关系,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各单位、部门及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水平,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第二条分配原则

1.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倾斜,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2.坚持“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充分体现单位、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3.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将绩效工资与岗位管理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和岗位职责。

4.坚持“控制总量、动态管理”。按照上级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比例要求,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建立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力争使学校工作人员收入水平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条分配模式

绩效工资总体上实行学校一级分配,在此基础上赋予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一定的自主权。其中独立核算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由单位根据教师授课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上下浮动10%。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暂参照本方案执行。学校对年度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部门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和岗位类别

第四条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内受聘上岗的教职员工,即正式聘任至教学科研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党政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第五条岗位类别

按照工作性质和任务,全校岗位设置分为四大类:

1.教学科研岗—二级教授岗,三级教授岗,四级教授岗,副教授岗,讲师岗,助教岗,见习岗。

2.教学辅助岗—正高级岗,副高级岗,中级岗,初级岗、员级岗、见习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信息技术、医疗卫生、档案、审计、会计、工程及其它除教学科研之外的专业技术系列。

3.党政管理岗—正校级岗,副校级岗,中层正职岗,中层副职岗,副科级岗(一级辅导员),一级科员岗(二级辅导员),二级科员岗(三级辅导员),见习岗。其中一级辅导员指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年限大于等于10年的员工,一级科员(二级辅导员)指在党政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大于等于5年的员工,二级科员(三级辅导员)指在党政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1年以上5年以下的员工。

4.工勤技能岗—高级技师岗、技师岗、高级工岗、中级工岗、初级工岗、普通工岗。

第三章绩效工资总量与结构

第六条绩效工资总量

在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和外部竞争性,确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政策性补贴以及学校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其它各类津补贴均予以取消,只允许发放绩效工资。

第七条绩效工资结构

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1.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确定。

2.奖励性绩效工资

(1)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教职工完成岗位工作量后,可以获得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2)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教职工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可以获得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用以激励教职工超额完成工作量,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第四章绩效工资计分标准与计算办法

第八条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标准来确定,按明确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第九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财力状况及上级文件规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确定和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与校内所设岗位的类型、等级相一致,按实际聘任的岗位执行。

1.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按以下分数计算,具体执行计分标准见表1。

(1)教学科研岗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2)党政管理岗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3)教学辅助岗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4)工勤技能岗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2.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标准

(1)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标准

①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教学科研岗的专职教师超出每学年330学时基本教学工作量部分的奖励绩效工资;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岗人员承担的每学年330学时(原则上每学年不得少于166学时,可自主选择承担至330学时)教学工作量部分的奖励绩效工资;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实习实训岗的技术工人超出每学年210学时基本教学工作量部分的奖励绩效工资。

②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工勤服务部门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允许承担的每学年166学时教学工作量部分的奖励绩效工资。

(2)超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标准

超出与所设专业技术岗位类型、等级相应的年度科研工作量积点部分。具体见《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附件二)。

(3)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标准

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的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师的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的80%确定。

第十条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具体岗位上一个受聘人员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金额:S=Bi×A×E

Bi一各岗位档次的基本奖励绩效工资分

A一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基本标准分值(基本标准分值按每分200元计,根据学校财力状况等因素,每学年末研究确定本学年的总分值)

E一根据考核等次确定的比例,合格(称职)及以上取1,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取0.7,不合格(不称职)取0.5。

(2)受聘于党政管理岗主持工作的副职,其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取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的加和平均值。

(3)教学科研岗受聘专职教师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包括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教学基本工作量为每学年330个标准学时,具体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详见附件一)确定。科研基本工作量具体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详见附件二)确定。按照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基本工作量、科研基本工作量权重如下表所示:

教学科研岗受聘专职教师根据实际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情况以及考核等次计算相应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的按相应岗位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限额内实际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全额计算,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的按相应岗位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限额内实际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的70%计算,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按相应岗位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限额内实际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的50%计算。

(4)受聘于实习实训岗的技术工人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以完成每学年21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为限额,无科研工作量要求,根据考核等次及相应岗位210学时限额内实际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按上述(3)的规定计算。

2.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教学科研岗受聘专职教师超出教学基本工作量部分的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金额=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分×A

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分=(B÷330) ×超学时数(受聘于实习实训岗的技术工人为(B÷210) ×超学时数)

B—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二级教授和三级教授均按四级教授标准分计算)

教学科研岗受聘专职教师每年331-66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全额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661-76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8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761-86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6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861以上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4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实习实训岗受聘技术工人每年211-42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全额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421-52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8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521-62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6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621以上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4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2)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允许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部分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①非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的同时,如兼做教学工作,每学年允许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限定在166个标准学时内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全额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经学校批准允许学年超过166学时的,167-216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8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217-266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6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267-330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4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再超不计报酬。

②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每学年允许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限定在166-330个标准学时之间但不得少于166学时,其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与上述非教学单位同类人员一致。

(3)超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超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按学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管理岗、教辅岗人员超科研工作量按教学科研岗同级别人员超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4)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服务部门人员的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D=(F÷G)×0.8×Bi

D一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F一学年全校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师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总和,G一当年全校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师基本岗位分总和。

(5)受聘于教学科研岗的博士,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按副教授绩效工资标准计算(在职博士为4年);受聘于教学科研岗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前,按助教绩效工资标准计算;未取得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但具有非高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受聘于教学科研岗的,只能在4年的时间内享受同级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绩效工资,4年后若仍未取得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低一级高教系列职务计算绩效工资。

(6)为体现效益共享、事业共推的要求,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列出一部分,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离退休前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两种职务中较高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①管理人员:略

②专业技术人员:略

③工勤人员:略

3.下列情况减计或停计绩效工资:

(1)月(按30天,下同)病假天数累计在15天以内的,按病假天数减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累计在16天及以上者,停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全年(按学年,下同)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减计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的50%。全年病假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停计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减计本人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

(2)月事假天数累计在7天以内的,按事假天数减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累计在8天及以上的,停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全年事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减计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的50%。全年事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停计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减计本人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

(3)月无故旷工1个工作日(教师旷课按教学管理规定计)停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旷工2个工作日停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的2倍,依此类推。全年旷工累计7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停计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和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

(4)由于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影响程度,减计或停计直接责任人的绩效工资。受通报批评的,减计其本人1个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教学事故仍按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减计其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的50%和其本人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有处分期的,按处分期限减计其本人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没有处分期的,减计其本人1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5)减计或停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按同比例减计或停计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6)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按实际休假时间,减计其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

(7)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学习期间停计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组织委派参加学习、挂职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减计;以上人员,若考核不合格,均全额停计其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8)正在立案审查,但尚未作出结论的,暂停计其绩效工资;受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在拘留或处罚期内停计其绩效工资。

(9)解聘、辞聘和拒聘人员,从解聘、辞聘和拒聘之日起停计其绩效工资。

第五章岗位聘任与要求

第十一条岗位确定按如下规定执行

1.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申报教学科研岗位。

2.党政管理人员原则上应申报管理岗位;教学辅助人员原则上应申报教学辅助岗位;后勤服务人员原则上应申报工勤技能岗位。

3.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可以申报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教学科研岗,聘期内不得变换岗位类别。在履行好管理、教辅岗位职责的同时,要完成以下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①非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每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统一为166个标准学时,完成规定任务可获得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未经学校批准超过166学时部分不计报酬。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允许学年超过166学时的,167-216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8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217-266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6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267-330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4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再超不计报酬。

②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每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统一为166个标准学时,完成规定任务可获得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本人可不经学校批准自行选择承担至330个学时的授课量,其167-330学时部分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分段计算办法与上述非教学单位同类人员一致。

③上述人员科研工作量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标准减免50%。

第十二条教学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包括: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学科长、实验(实训)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工作科长、招生就业科长、专职辅导员等参与管理的人员。

第六章绩效工资的发放

第十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及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和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由人事处核算按月发放。教学科研人员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由各教学单位每月初将各位教师上月实际讲授的课时量报教务处审核、人事处按月核算发放,具体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执行。超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由各单位、部门每学年初将上学年超科研工作量情况报科技外事处审核、人事处按学年核算发放,具体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执行。教师的教学任务书以及教务处、科技外事处每次核算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均应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并及时报人事处留存。

第十四条新入校人员,从入校的下一个月起,按照校内实际聘任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核发相应的绩效工资;职称变动人员,从校内聘任的下一个月起,核发相应的绩效工资;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人员,从变动的下一个月起,核发相应的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一个月起停发绩效工资,同时按退休人员政策发给养老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岗位聘任前,由各单位按照人事处的要求统一提交应聘人员的岗位聘任申报登记表。

第十七条本方案一经实施,原《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津贴分配方案(试行)》同时废止。学校之前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学校所有单位、部门不得在本方案规定之外另行发放津补贴等费用。若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八条本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方案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外事处等相关部门按分工原则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合同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本方案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6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7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科学核定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满量、满勤工作者,每月足额发放;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行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十、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三、实施范围:

受学校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学的有关请假制度规定处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给于教师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按十个月发放。(七、八月为暑假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寒假按当月延续计发。)

(一)学年度考核奖(每年6月考核,人均约3000元奖金)

教育局统一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和教师师德考核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按照各老师一年来工作实绩,经校考核组评定确定发放系数,给予每人奖励。学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系数为:优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终考核奖(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约20xx元奖金)

1、星五小学教师目标考核奖,依据《星五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附件3)评定教师的工作得分,根据得分进行奖励,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依据《《星五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附件4)执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评先评优、指导学生获奖等,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

(三)月考核奖励工资(一)(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65%,每月约900元):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考勤奖: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300元,依据《温州市星五小学教师出勤、请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奖:按月考核,教育学生到位,所担任班级的学生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给予奖励50元。依据《星五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或不给奖。

(3)教学奖:教师能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改作、认真辅导学生,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教学任务,每人每月给予奖励150元。(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及听常态课后给于)

(4)午间管理奖:教师在午间能按学校规定及时到岗分餐,并能教育学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维护各班级学生的午间秩序,以超工作量计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约200元。

(5)值日值周奖:值日值周每月奖100元。值周、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执行任务,晨间、课间、午间、放学路队管理,值周、值日情况登记等每缺一项扣5元。

(6)会议(集会及晨会)及校本教研奖:准时到会,认真做笔记,不交头接耳,中途不干与会议或校本活动无关的.事,不提早离会,奖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奖励工资(二)(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15%)

(1)岗位责任奖:副班主任津贴每月奖励150元,教科研负责人每月奖励80元,总务处后勤人员每月奖励80元,教研组长每月奖励60元,图书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仪器室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卫生导师每月奖励60元。

依据《星五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实施考核,酌情扣发。

(2)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

(3)加班补贴: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时间在校加班或带学生外出活动的:加班一天奖励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长会奖励

积极做好“双家”工作,积极召开家长会,每学期至少1次,给于每位参与的教师奖励100元。(凭家长签到表发放)

(5)“星级班级”奖励:每月1次,给于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6)奉献奖

“规定假”没请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给于50元奖励。参加无偿献血

教师本人奖励300元,并休假半天。

(7)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统一发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见习期教师享受节日福利50%。

节日元旦劳动节端午节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

金额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办法自20xx年9月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未尽事宜,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9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作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英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英人字43号)和《石灰铺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学校统一考核的项目及标准:

1、行政岗位津贴:校长是学校班主任津贴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学办公室统一进行考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以50元为基数,每生再加2元,计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贴。(n为班级人数)

3、报账员:按每月30元发放,并由学校考核发放。

4、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中心小学提取行政岗位津贴后,按余额人平到学校由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四、考核内容和量化办法

考核分五个月计算,一学期合计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病假(附医院证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1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英教100号)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2、工作量(30分)。

课程由学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课教师每节1分,事假每节课扣相关教师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关教师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学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办法

(1)关于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承担公开课等分别视级别加3—15分不等。

(2)班级管理评比等优秀的由学校加5—20分。

(3)学校领导按每周1、5课时加3分计算。

4、教育教学教程(30分)。

(1)备课。每缺1次备课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2)上课。不按时上课、迟到(上课铃响后5分钟未进教室)扣1分,擅自离开课堂(超5分钟)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为止。

(3)认真批改作业。采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时教师予以书写鼓励性的评语,作业不及时批改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另有规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为止。

(4)认真辅导。对“培优扶差”对象生采取个别辅导或谈话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5)认真考查学生。落实“周周清”及单元测试工作,没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6)教师听课。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按要求写好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学期进行统计考核。

(7)不服从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除公差或婚丧嫁娶产假外,()缺1次或1节扣1分,缺1天扣6分;旷课1次或1节扣3分,旷课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布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学业绩(30×5)。

教学成绩,由学校制订制度分三个等次按学期进行考核。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8分;三等奖95分;未达到三等奖85分。具体如下:(按百分制计算,担任双科的取平均值计算)。

学前班、一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奖;平均分70—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9分三等奖。

二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8—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73分三等奖。

四年级语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四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语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0—65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5—59分三等奖。

五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英语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注:凡抽考科目获镇前五名分别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报帐员津贴)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学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外月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

(2)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查测试任一项得分为零的教师;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

(4)脱产学习的;

(5)停发工资的;

(6)学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自动离职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实际计算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于当月28日负责统计,个人月得分公示3个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铺大田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丘仕恒

组员:张大汉;许志强;刘桂芬。

八、本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通过并报石灰铺中心小学批准后实施。

附教师签名:

大田小学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0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职员工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第二条考核分配原则

2。1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3简明务实,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经教师大会通过,学校选举以下同志担任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肖绍桂

成员:向卫华冯琼花

向建求(教师代表)胡暾阳(教师代表)

第四条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4。1分配权重

4。1。1绩效总额的分配权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绩效浮动标准执行。

4。1。2绩效考核分项目分配权重

1、月岗位目标年度平均分占50%;

2、师德师风得分占10%

3、教学质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分=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50%+师德师风得分×15%+年度教学质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课堂教学评价得分(两期平均)×10%

4。3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所得金额=绩效工资总额÷全校考核人员总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学校全年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00元,全校考核总分为1800分,张三得90分,则张三应得绩效工资=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对于当年在编但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学校同意,未在岗的教师,按人均绩效工资计算(人均绩效工资为中心学校核算的全镇人均绩效工资,若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类人员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事):

第五条月岗位目标考核

5。1岗位目标分计算

5。1。1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各月岗位目标总分÷考核月数

5。1。2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教师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师个人岗位目标年平均分的50%计入绩效考核岗位目标板块得分。

5。2月岗位目标考核内容

5。2。1常规教学(50分)

1、备课(10分):及时认真撰写教学计划、教案,提倡备详案,不沿袭旧教案。每缺一个计划扣2分,每缺备一节课扣1分,沿袭旧教案此项不计分。

2、作业(5分):及时批改作业,并且认真细致。每少一次作业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过于简单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写一篇扣5分。

3、检测(5分):语文、数学、英语每月一次检测。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课(5分):按课表、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节课扣5分。经检查未按课表上课,每节扣1分。

5、送检(5分):做好课前教案送检工作,每缺检一次扣0。5分,以检查组登记或教导处抽查结果为准。

6、教研(5分):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每期不少于一次公开课,必须认真设计,每少1次扣2分;学校分学科进行教研活动时,所有学科教师未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则每次扣2分;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一篇,未写扣2分;每月教学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课堂效果(5分):教学效果较好,课堂有效检测达标率为50%以下,每节扣2分(以学校行政人员随堂听课效果检测为准)。

8、学生评价(5分):每月测评一次,满意率80%记满分,满意率70%扣2分,满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听课(5分):每周一节听课(指随堂听课),全期听课不少于15节,每少一节扣2分,行政人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少1节扣2分。听课无评价,无授课人签字均不计听课节次。

10、奖励:参加中心校及以上赛课活动的加1分,获奖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级质量检测获前1、2、3名的分别加5、4、3分。参加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获得中心校及以上单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职(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旷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丧,产假)扣3分/天,每迟到半小时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签扣0。5分。

2、集会活动出勤(3分):学校的各种会议、集会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时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按时送交各种材料等。不及时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检查(2分):未检查扣2分/天,未及时登记扣1分/次。

5、考务工作(3分):缺监考1场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监每场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改扣2分,监考看书看报玩手机扣1分/次。

5。2。3教师行为习惯(15分)

1、上课常规(5分):不带教案进教室,扣1分/次,上课吸烟、接打手机每次扣1分。

2、教态语言(3分):语言行为文明,做学生楷模,言语及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凡坐着上课每次扣1分。

3、卫生习惯(4分):办公室或宿舍整洁,无过夜垃圾。办公室或宿舍不整洁或有过夜垃圾等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以学校每周的办公室卫生评比记录为准)。在校园内乱丢垃圾,每次扣1分。

4、穿着形象(3分):男教师不留须,不留长发,女教师不着奇装异服,造成不良影响(学生、家长议论颇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进教室,冬天上课不戴手套,每发现一次扣1分。

5。2。3学习培训(5分):

1、学习考勤(3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报了名未参加被组织单位通报的每次扣5分,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学习效果(2分):参加县级及以上业务培训,在培训期结束后应撰写学习或培训心得交学校存档,未交扣1分/篇,参加“省培”或“国培”的学员,经考核不及格扣2分;脱产“省培”或“国培”的教师,在培训结束后要举行不少于1次的业务学习心得报告会,未举行的扣1分/次。

5。2。4晨读、晨诵、午读管理(10分)

1、晨读守班(2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诵开展(2分):按学校统一要求开展晨诵,未开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开展扣0。5分/次。

3、午读指导(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导扣1分/次。

4、阅读常规(3分):学生阅读报告及时认真批阅、签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阅读·梦飞翔的要求为准)。

注:非阅读指导教师按考核教师平均分计算。

第六条师德师风考核(100分)

6。1师德师风考核得分计算

6。1。1教师师德师风年平均分=各月师德师风总风÷考核月数

6。1。2按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年平均分的15%计入绩效考核岗位师德师风板块得分。

6。2师德师风考核内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家长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政府或国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职业道德(20分):对学生变相体罚扣2分/次,体罚扣5分/次,严重体罚扣10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5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在年度绩效分中扣5分/次。(此项扣分以家长举报到学校,并按造成影响的程度为标准扣分)

6。2。3为人师表(10分):在公开场合有讲脏话、粗话、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师道德标准的行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爱岗敬业(10分):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和试卷泄密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5—10分/次。

6。2。5遵纪守法(10分)凡学年内因违法乱纪受到县级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1、2、3、4、5、6、10分。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2。6作风操守(10分):工作日内打牌、赌博,非工作日内聚众赌博被举报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风不正派,搞不纯男女关系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10分。

6。2。7财经纪律(10分):及时上交公款,不乱订资料,不乱收费。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责令退还所占财产,拖欠金额超过20xx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责任(10分):在工作职责内出现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况特别严重的`,由考核小组在研究决定在年度绩效总分中扣分。

第七条教学质量考核(15分)

7。1教师教学质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师两学期任教科目教学质量检测得分的平均分,并以两学期的平均分直接记为年度绩效教学质量板块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为依据,质量检测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与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

7。3因工作或岗位需要未担任主科教学的教师的质量得分取主科教师教学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双主科教师取两科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别获得片区1、2名的按第1名计算质量得分。

7。6中心学校检测科目得分计算仍以在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名次计算。

7。7阅读指导教师阅读指导效果得分按学校《阅读·梦飞翔考核细则》实行。

第八条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计算方式:个人工作量÷平均课时量×10(并以这一得分直接记入年度绩效工作量板块考核得分)。

8。2男教师年满55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4周岁)

8。3工作量系数标准:

课堂教学评价(学校另行制订课堂教学评价细则)、

此项满分为10分,每期对每们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评价,根据两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岗教师以当期得分计入,非教学岗位和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2周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可不予评价取平均分。

第九条安全绩效考核

(学校另行制订安全考核细则,并另行发放安全绩效奖。对于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在本细则师德师风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项目则由校务会研究,报考核小组讨论,并提交教师会讨论通过相关考核结果。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1

为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增强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县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15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同时做好学困生地转化工作。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2分)

2、热爱学生,团结同志,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创建和谐校园,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率。(4分)

3、树立终身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新的教改课改理念。(2分)

4、积极主动参加爱校、护校,切实做好夜间轮流值班,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4分)

5、做好家访工作,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发展特长和缺陷,与家长达成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培养。(1分)

因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或因违反师德、社会工作等受到处理者此项不得分。

二、师能

1、教学设计(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语文15分、数学15分、英语15分、科学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师只查语文、数学。非包班教师教什么查什么。兼课教师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业(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语文20分、数学20分、英语20分、科学20分

副科:品德、音乐、美术、体育、微机

(1)担任多门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计分。

3、优质课

每学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开课的基础上评选出20%的完小级优质课教师,优质课教师每人得2分。获乡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3分。获得县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据校区制定的教研计划,参加集体教研活动,每人每学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组长加2分。

(2)个人教研:期末检查听课记录,每位教师每学期要求听课20节,有评析,满分2分。

5、论文

凡有教育局组织或校区推荐获奖的论文、课件、文章、教学设计等,县级加1.5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课分

每周每班按44节计算,每任一节课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2、学生人数分

该教师在该班的学生人数分=本班学生人数×所任科目节数占本班总课时数的比例(任两个班以上的累加计算)

3、加分

(1)主管教师管理分=班数×0.3

(2)凡在全县统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级前5名的学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办法:获奖得分÷所有参考人数×本人所教参考人数)

四、教学成绩

根据校区期末统考结果或县组织的考试结果进行考评(校区决定)

1、参考人数依建档人数为准。

2、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3、教学成绩分值为150分。

计算方法:该科教师成绩分值=150÷该科第一名的考试成绩分×该科教师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绩。

4、兼课教师教学成绩依3计算,取其平均值为该教师的教学成绩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师每月考勤基础分为5分。

2、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矿工一晌扣1分。

4、根据校区请销假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3天内每晌扣0.1分,超过3天,每晌扣0.2分,不严格履行手续的按矿工处理。

考勤以各学校考勤记录为准,每月汇总上报校区。各校对考勤记录和请销假手续要严格保管,以备查验。校区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考勤不实,该教师和该校主管人员当月考勤分为零分,并在校区通报批评。

六、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为校区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镇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津贴按实结算到学校。各校再根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方案发放。

2、班级生数超过班额基本标准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额基本标准(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额基本标准为:全镇学生数÷全镇班级数)。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百分制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分四部分:师德考核、工作表现、教师业务考核和学历、资历、职务。

(1)师德考核25分。(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1)

(2)工作表现10分。其中在校表现6分、考勤4分,上述两方面均实行单位总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师的在校表现划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至少要分成三类),优秀人数占比,村小原则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学原则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划分为三类。(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

(3)教师业务考核50分。根据业务考核意见积分后,按总人数2:6:2的比例分为三档,第一、二、三档分别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数中,村小人数占比不少于20%,英语教师人数占比不少10%。(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3)

(4)学历、资历、职务共15分。学历:中师及以下的1分、专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职称:初级及以下的’1分、中级1.5分、高级2分;教龄:教龄×0.3分;职务:中心小学校级2分、中层正职1.5分、中层副职1.2分,村小校长1.7分、副校级1.3分、主任级1分;镇教研员1分。

2、计算办法: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部分及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后进行测算,即:【(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部分和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全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六、其它说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员:本年度仍然坚持上岗代主要学科的,在绩效总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员:按县批复核定时间确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2.年度内,在县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中,因教学研究方面为全镇累计争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师分别加2、3、4、5和8分。在县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名列同类学校学科1-3名、4-6名分别加6、3分。在镇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中,村小与中心小学学期累计相比,语数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员加2分,若单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执教者加1分。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业务考核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分的90%作为基准分,后根据各自承担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实绩、教科研实绩及所在单位教职工及领导班子(按6:4的比例)对其进行的满意度测评情况,计算最后得分。(满意度达90%的得基准分,满意度每上升3个百分点的另加2分,满意度每下降2个百分点的另减1分,该项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单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岗,但按有关规定要求,有人承担其课务的人员:其业务考核分根据不同年龄及请假原因,男56、女52周岁以下的,学期累计请假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3、6、12分的分值,计入绩效总分,男56、女52周岁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2、3、4分计入绩效总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坚持到岗的人员:总体予以适当照顾,原则上业务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条所述人员(在一定的年龄段内比较)。

6.因病或因事请假,但逾期未到岗人员:逾期每超过一天在其绩效工资中扣除总额的1%,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相关的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7.抽借用人员:有一定的手续被镇或局抽用的,其业务考核分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值的90%计算,后根据其服务发展、招商引资及吸税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分。同时结合上述情况计算其绩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个月工资按实发放到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一年考核两次,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9.实行本办法后,各学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发放津贴、福利等。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3

第一条:文件依据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教师20xx10号)及《颖泉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建立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发展活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实施范围及对象本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绩效工资资金组成区财政审核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六条:发放时间按学年度进行,即每学年结束以后按方案计算发放。

第七条:发放办法按区财政审核规定总金额除以总分值,再乘以教职工个人得分,即为教工的绩效奖励工资。学校按方案计算出结果后张榜公示,编制发放册,签章后报中心校审核后发放。

第八条:本方案自20xx年1月份开始实行。

第九条: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考勤奖励津贴(20分)按月结算公示

1、学校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出勤制度,学校实行考勤签到制,值班人员应据实记载教职工的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学期出满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况者给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迟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计;c、旷工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0、2分。

4、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出勤:a、国家法定假日b、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派出的公差(如会议、听课、报送材料、学习等)

5、学校通知的各种活动(例会,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以本人签到为准,代签视为无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奖励(26)

1、课时按要求完成学校的课时数10分。

2、跨双科单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语+英语)10分,主科+英语(或主科+学前班)15分,主科+常识课8分。

3、班级人数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双科以主科班级人数为准,带双科主科以班级人数多的为准。

(三)职称职务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师补贴: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师每人3分。(按职责完成工作加满分)

2、校长加12分,教导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会计10分。

3、语、数、英教研组长、农远工程信息员(包括图书管理)、通讯员加4分,资料员、安全信息员、后勤人员加2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

5、职称津贴: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学一级(已聘)得10分;3、小学二级(已聘)或未评职称的教职工得8分。

(四)业绩奖励津贴(64分)

1、个人综合荣誉(10分)

一学年来教师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和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教师给予奖励,一年获多个荣誉的按最高的一个计算。⑴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⑵市级得7分;⑶区级得5分;⑷镇级得3分(5)校级1分。

2、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7分)

(1)个人学术水平(10分):A、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教学优质课比赛或公开课,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3分。B、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公开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2分。

(2)辅导学生水平(10分):指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按人数累计)。

(3)宣传报道水平(2分):指教师向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2分;②市级得1、5分;③区级得1分。

以上荣誉得分的认定:各级各类获奖都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准;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或文件都必须是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质量(37分)

(1)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每学期期末中心校语数英质量检测成绩奖励前13名(按校排),分别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学前班按第六名奖励。(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奖5分,一年级以第六名为底线)

(2)教育教学常规: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各种记录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3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30%(55周岁以上为二等,分别奖7分、6分、5分。(具体要求按教导处计划执行)

(3)班级管理奖

每周评出本周的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的50%)根据结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项得分个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补贴、举行活动: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员半天1分。

(2)因公代课补贴:因公外出半天可调课,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补贴加0、5分,由教导处或值日组安排。

(3)师德师风考核(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师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的;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⑶进行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向学生家长收受礼品或贿赂的`;⑷向学生推销各种物品,未经学校授权向学生擅自收取费用的

(4)违反上课要求的。

(5)出现一类重大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考核办法:通过民主测评、学生测评、部分家长测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师得分。

(六)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停发工资的;

八、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1/3,由全体教师民主推选,任期为一年;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4

根据《xx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xx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市级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事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不做为绩效工资奖励。(论文教师学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课例、案例、随笔,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第xx条精神,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或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试行方案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负责对教师进行师德、业绩绩效考核。由高田增负责对教师出勤考核。由梁建辉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5

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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