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1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精神,为落实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客观公正的落实贫困生救助资金的合理发放,帮助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由县教育局组织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实施,确定学校受补助名额,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学校在中心学校的领导下组建机构,由专人负责贫困生补助工作,在乡镇分管领导组织下组成由村组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确定受补助学生名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二、补助范围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在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补助对象评选条件

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必须是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

2、农村因父母双亡家庭困难。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城镇和农村较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

四、补助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学生每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初中每生每天补助3元,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即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五、补助原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受助学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3、原来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可继续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毕业、转学或新增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给其他年级或其他学校贫困寄宿生。

4、各单位必须按财政局、教育局分配的指标及标准按月发放到贫困寄宿生手中,不得平均分配、截留、挪用。

六、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贫困生每年评审一次,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

3、评审小组评议:由学校、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评审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

4、张榜公示:通过公示栏在学校和贫困生所在村组张榜公布中心学校审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为时七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小组应重新核实上报中心学校审定。

5、生活补助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发放清册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及校长签字确认,贫困生的生活补助不得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抵扣任何费用。

6、上报备案:各学必须校按规定时间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册的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报县教育局计财股备案。纸质文档要由各中心校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电子文档统一按照规定的表格式样,使用excle制作。

七、纪律规定

1、规范操作。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事关学生和群众切身利益,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的评审、核查、公示、上报以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严禁看关系、送人情,严禁搞平均分配,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到应该享受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各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领取生活费补助资金的人数、名单、金额以及学生或家长本人领款签收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严禁代签、代领和冒领现象发生。

2、严明纪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是国家扶贫助学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落实到人,决不允许虚报冒领,决不允许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和缓发。实行食堂刷卡的学校,可以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打到学生个人的卡上;没有实行食堂刷卡的学校,要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对不按有关规定评定和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导致恶性信访事件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2

20xx年秋季,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这是党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保持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观的重要体现。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我校在开学初的近一个月时间里进行了紧张、严密、扎实、有效的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我校以开家长会为主,利用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确保广大学生家长知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政策内容。还通过全体学生会议,班级会议、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直接宣传政策内容,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深入人心。

与此同时,我校还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审组,对学生自愿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书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最后通过比较,初步确定了资助名单,接着我校将资助学生名单及具体的受助原因制成板面在学校及学生家庭所在村民组分别进行公示,并确保公示时间不少于规定的7天,充分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登记表》,建立受助学生档案,最后将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市教育、财政部门。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使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看到了上学的曙光,深受农村农村家长和学生的欢迎。但由于我们是农村学校,生源绝大部分来自农村,而且是山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所以学生家长组成人群中,特困户多,贫困户多,单亲家庭多,而学校总的受助人数是很有限的,这就给我们受助生的审定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我们需要反复讲通理才能平息部分家长和学校的冲突情绪。除此之外还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给我们的工作造成缺憾。例如有位学生,其父亲得了白血病,但母亲怕伤孩子的自尊心,便没有让孩子写申请书。后来学校已把名单上报了,这位母亲又找到学校说明情况。但我们只能对她表示同情,并把情况记录下来,待到下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再审定。

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中,由于我们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中坚持“三个必须”,“四个到位”,最终达到了“一个确保”,即确保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办成“阳光工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到学生身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3

根据黔东南监发20xx5号,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费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现将20xx年以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小结如下:

一、补助对象

享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必须是农村初中家庭寄宿学生,同时必须具备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父母双亡家庭困难、农村单亲家庭困难、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农村因病致贫、农村因灾返贫家庭等条件,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农村家庭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每年的标准不一样,20xx年春我校有43人享受100元/生、学期,共计4300元. 20xx年春季有148人享受补助100元/生、学期,共计1.48万元,秋季有100人享受100元/生、学期,共计1万,20xx年春季有282人享受100元/生、学期,共计2.82万元..秋季有266人享受100元/生、学期,共计2.66万元,20xx年底补中央专项的267人175元/生、学期,共计4.6725万元,由于经费来得慢,所以用来开支20xx年春季,20xx年秋季下拨给我校486人指标,375元/生、学期,金额18.225万元.用于20xx年春季支付,到20xx年春季款,我校享受补助人数为525名学生,占在全校学生数的65%,750元/生、年共计金额393750.00元。用于开支20xx年秋款,20xx年秋款用于20xx年春季开支。20xx年春季520人享受750元/生、年。到20xx年春又补20xx寄宿提标款6.4740万元,因20xx年寄宿生款未到位,所以就用20xx秋季寄宿生款用于20xx年春季开支。提标款就用于改善学生伙食2次/月,依此类推,每年寄宿费都要推迟半年多才到位。

三、发放原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依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评定。

2、原来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在校学生原则上继续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毕业、转学和新增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到新生或其他年级贫困寄宿学生。

3、学校必须按财政局、教育局分配的金额全部落实到贫困寄宿学生手中,没有截留、挪用。

四、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村民委提供的有关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

2、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

3、学校、村委干部组成合议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单;

4、张榜公示:通过公示栏或公示墙张榜公布合议小组初审确定的`学生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为时七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应重新审定。举报电话xxx

5、上报审批:学校要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册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计财股。纸质文档要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五、按规定管理

1、要规范操作。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有关工作事关学生和群众切身利益,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年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的评审、核查、公示、上报以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严禁看关系、送人情,严禁搞平均分配,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到应该享受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以后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领取生活费补助资金的人数、名单、金额以及学生本人领款签收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严禁代签、代领和冒领现象发生。

2、要严明纪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是国家扶贫助学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落实到人,决不允许虚报冒领,决不允许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和缓发。我校原来承包给别人,学校就发菜票给学生打菜,20xx年下,学校自办有食堂,就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打到学生个人的就餐卡上;

3、要加强宣传。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新机制”政策宣传力度。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程序(包括申请、评审、公示)、分配指标、认定标准等内容在校内张榜公布。校长有责任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宣传到每个教师;班主

任有责任向本班学生和家长讲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国家资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4

今年,我校有寄宿制学生281人,得到上级下拨贫困生补助名额146人,占住校生人数的51.9%,占全校学生的9.53%,由于洒基镇人民经济贫富差距较大,所以,历年来我们对此项工作都十分重视,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

今年的贫困生补助发放工作认真读了上级下发的’文件,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各村村干部和学生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到各村调查,获取详细资料,为贫困补助的发放做了前期工作,尽最大努力把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校对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是严格按上级的要求,发放及时,保质保量发到各位贫困生的手中。

二、发放工作有条有序进行

今年我校贫困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采用了以下方法:各困难生先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家庭成员,经济情况,收入多少,有无其他重大灾害等。然后学校组织人员到各村委会核实情况,再把贫困生名单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如有人举报某位得到困难补助的情况不属实,领导小组成员将对其重新审核,以事实不符的,立即换给其他学生;因此就有五位学生因举报而被换掉。

三、督查到位,落到实处

今年的发放工作在以往的基础上得到更进一步的完善,认识到位,管理严格。审定工作由多个学校管理部门审查;发放做到“如实、及时、真实。”确保贫困生生活补助落到实处。

诚然,无论做任何工作都只能力求做到更好,而无法做到最好。此次贫困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仍有欠缺,今后我们将会广泛收集广大师生及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把以后的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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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安小编元安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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