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合集)

评选方案 篇1

为了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教师授课水平的提高,配合明年上级优质课的评选,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优质课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兼课职员)。

评选方案(合集)

二、活动安排

1、教研室公开课阶段9月上旬—10月上旬,各教研室举行公开课,每位教师必须参与,一人必须讲一节公开课,各教研室要安排好每位教师的讲课顺序,于本周内将名单报教务处,届时教务处将进行检查;专业课教师提倡讲技能课,一定要有学生动手操作的环节。各教研室在听课的基础上,由全教研室教师推选出参加校级优质课评选的侯选人,并于10月10号前将候选人名单报教务处。各教研室一定要认真组织此项活动,推选出能真正代表本教研室水平的候选人。

2、学校评选阶段10月中下旬,学校将组成校级优质课评选委员会,对各教研室推荐的候选人逐一听课,按《课堂教学评分标准》打分,算出总分。进入前三分之二名次的候选人即为校级优质课的获得者。

3、校内公开课阶段11月,学校将从校级优质课获得者中选拔2—3名优秀者,举行校内公开课,并要进行简单的说课。全体教师参加听课。

三、评选结果的’使用学校将给获得优质课的教师颁发证书,明年参加上级优质课评选活动的人员从本次获得校级优质课的教师中推荐。

四、活动要求

4、所有任课教师均应积极参加本次活动。

5、讲课时提倡有课件。

6、讲课内容教师自选,一般应按教学进度安排,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进度。

五、名额分配各教研室推荐候选人,按下列名额推荐:

语文教研室2人数理化教研室4人英语教研室2人政治教研室2人机电教研室1人计算机教研室2人服装教研室1人高考教研室2人体育教研室1人实训教研室1人风电教研室2人、兼课职员3人。

各专业教研室必须推荐1人讲技能课。

名额的分配原则是各教研室任课教师人数的四分之一。

兼课职员报名如果超过规定名额,由教务处听课推出候选人。

任何教研室不得随意要求增加名额,也不得少报,少报一人扣当月教研室考评分。

六、评委名单校级优质课评选委员会由下列人员构成:

评选方案 篇2

一、参评对象

教龄在4年(含4年)以上的本校教师。

二、评选条件(满分100分)

1、普通话水平达标并做到一贯使用普通话授课;粉笔字、钢笔字书写规范、美观;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熟练地制作并利用多媒体课件上课(15分)。

2、课堂教学中能体现“三段式”教学策略当前研究的重点,成效显著或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分)。

3、模范执行教学常规。认真撰写教案,认真批改、讲评作业,在教务处和教学部常规检查中获得好评(15分)。

4、在学科教研组活动中,能发挥骨干作用(15分)。

5、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能力,所带的青年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15分)。

6、教学质量高,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统考中,教学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学科前1/2(20分)。

三、评选办法

1、开学第三周起,以年级为单位,举行教学基本功比赛,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应参加,比赛成绩作为评选骨干教师的依据。

2、开学第三周起,开展公开课评比活动,采用教研组-年级-学校逐级评比的.办法,各教研组、年级、教务处应分别在一周内、六周内、期中考试后四周内完成公开课评比活动。

3、各年级、教务处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一周进行教学常规检查,结果作为评选骨干教师的依据。

4、每学期末,教务处将组织参与教研组活动的领导干部对参评教师在教研组中的表现进行评比,结果作为评选骨干教师的依据。

5、每学年末,教务处将对参评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教学成绩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选骨干教师的依据。

6、在每学年末,教务处根据参评教师在上述各项活动中的成绩和期中、期末教学实绩,评出学校十佳骨干教师。(当符合条件的参评教师超过30人时,按30%比例选出)

四、奖励

1、学校对评出的十佳骨干教师授予“十佳骨干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年终考核,该荣誉按地级荣誉计分。

3、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评选,候选人按名次从中选出。

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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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安小编元安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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