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篇1
1、值周生负责检查全校各班校风、校纪,对树立良好的校风责任重大,值周生要做到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要做到人仍我捡,人涂我擦。既要发扬民主,又要敢于批评。同时注意自身模范作用,注意自身的仪表礼貌。
2、工作中大胆管理,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如遇问题,及时寻求老师帮助,及时解决问题。不要采取非正常方式激化矛盾,违者扣值周班分。
3、校外路上、大门口和甬路的值周生站岗时间为:早上7:00-7:20,规定时间不到岗,一人次扣0.5分。
4、楼梯值周生要按时站岗并维持好各楼层的纪律。值周教师查岗时,每缺少一人扣1分。
5、在值周教师的带领下每天早7:25,午12:55,晚最后一节课的40分钟后及时检查各班的纪律卫生和放学退校情况,如果发现不认真工作一人次扣1分。
6、红领巾、名签、队标志、值周袖标每天都要佩戴整齐,要做其他同学的表率。
7、值周生要做到公平公正检查,检查时要认真查看卫生死角。
8、在值周期间如果有举报值周生值周不认真,乱用职权的,经核实事实清楚的一人次扣2分。
9、值周中队学生在值周期间如果有违犯学生一日常规检查评比细则中所规定的内容则加倍扣分。
考核方案 篇2
为科学准确的考核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工作实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社区班子(实行百分制考核)
1、基层党组织建设(15分);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分);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8分);4、民政工作(5分);5、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5分);6、社保工作(10分);7、计划生育工作(10分);8、社区规范化管理及文明社区创建工作(10分);9、统计报表(4分);10、武装、工会、青年、妇联、老干部、档案管理、民宗统战、食品安全、防火等工作(2分,各18分);11、民主评议(10分)。
以上内容考核细则,由各分管领导负责,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制定,随考核办法下发。
(二)社区干部(实行百分制考核)
参照《镇20xx年度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办法》执行。
二、加减分项目及分值
(一)加分项目及分值
1、特色工作加分:年内社区某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以中央、省、市、县、镇名义文件批示、召开现场办会、经验交流会和检查观摩等形式推广的,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1分。(相同工作以最高分值为准,不重复加计分)
2、承担被县政府列为20xx年县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每承担一项记2分。
3、集体获奖加分,年内社区工作受中央、省、市、县、镇级表彰,综合奖的,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1分,获单项奖的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0.5分。
表彰奖励有效证件(指表彰奖励证书、奖牌原件或表彰奖励单位下发的通报)限于考核组考核结束前提供。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不能加分。超时限提供有效证件的,本年度不能加分,可记入下年度实绩考核结果中。
(二)减分内容及分值
1、班子不团结,存在突出问题的,下调一个考核档次;
2、考勤不严,工作作风差,为民服务差,受到举报或投诉查实的,一起扣减2分;
3、在信访稳控中,因责任心不强,监控不力,造成越级上访的,出现一起扣减1分。
三、考核定档标准
(一)社区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定为:“实绩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三个档次。
1、实绩突出的标准:考核总分≥95分,且目标完成基础分值。
2、实绩一般的标准:考核总分≥85分。
3、实绩较差的标准:考核总分<85分,且班子不团结,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差,群众投诉和举报反映问题较突出。
(二)社区干部工作实绩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四、考核程序
(一)社区班子和社区干部采取百分制考核,其中主考项目由镇分管领导根据各社区指标完成情况打分,报考核领导小组。
(二)年终由镇考核领导小组逐社区进行考核。
(三)考核步骤
1、总结工作。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参会人员为:社区班子成员、村民组长、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和镇人大代表。党支部书记在大会上代表班子做工作总结,其他干部交书面工作总结。班子总结主要包括:班子成员分工,按分工分别总结完成镇下达的考核目标和各项任务的工作思路,采取的主要措施,年度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意见等。个人总结主要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意见等。
2、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由参会人员对社区班子及干部个人进行评议。
3、个别座谈。由各社区提供参加民主测评会人员名单,考核组随机抽选人员座谈,了解有关情况。
4、检查核实。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5、镇领导评议。由镇领导分别对社区班子和干部进行打分。
6、综合分析。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考核档次认定标准拟定档次,写出考核报告,提请镇党委审定。
五、奖惩办法
1、对实绩突出的班子进行通报表彰,并奖励前三名。第一名颁发奖金3000元,其他依次递减500元。
2、对实绩一般的班子不奖不惩。
3、对实绩较差的班子,镇党委、政府给予通报批评。社区主要负人不得评先评优。凡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确定为实绩较差档次的,对主要领导做出组织处理。
4、优秀社区干部,给予物质奖励,考核不称职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待岗察看。
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时间
20xx年全年。
二、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主体:镇文明创建领导组及其下设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全镇11个村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
1、组织领导(8分)
(1)村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1分;
(2)制定创建文明村计划,并纳入村发展整体规划2分;
(3)制定创建文明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1分;
(4)村有主抓文明创建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各有关制度张贴上墙2分;
(5)定期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例会2分;
2、主次干道(13分)
(1)村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及“村村通”公路等无被侵占、毁坏现象,绿化带保护良好3分;
(2)村机耕路平整畅通,无被损坏占用等现象2分;
(3)村文明交通宣传氛围浓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3分;
(4)村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及“村村通”公路两侧无“六乱”现象(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晾晒、乱堆放)3分;
(5)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2分。
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9分)
(1)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机构,并能正常开展工作1分;
(2)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学校安全措施到位,周边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无“三无”食品2分;
(3)烟酒销售点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中小学校周边600米范围内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明显标识),中小学附近200米以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点2分;
(4)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1分;
(5)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队伍,并经常性开展各项活动1分;
(6)辖区内中小学设置心理咨询室并有效开展工作1分;
(7)积极开展优秀童谣传唱、“童心向党”歌咏比赛、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1分。
4、环境卫生(20分)
(1)各村垃圾桶摆放合理,整洁美观,无散放垃圾3分;
(2)各村卫生设施齐全、完好,公厕、垃圾屋有专人管理,并保持清洁4分;
(3)生活垃圾袋装化,无暴露垃圾,无积水,无粪便外溢3分;
(4)各村排水管畅通无堵塞,雨天排水及时,无人为积水2分;
(5)门前卫生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3分;
(6)各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进行整体规划,美化、绿化建设良好2分;
(7)普遍开展白色垃圾治理活动3分。
5、志愿者工作(8分)
(1)建立志愿者服务站,组织健全2分;
(2)各村登记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比例≥8%2分;
(3)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文艺演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分;
(4)各村有志愿服务队伍,孤、老、病、残得到志愿服务2分。
6、集贸市场(5分)
(1)市场整洁,管理有序2分;
(2)公平交易,无假冒伪劣、欺诈宰客现象1分;
(3)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2分。
7、公共场所文明程度(10分)
(1)公共场所招牌、广告用字规范,无缺损现象2分;
(2)村部、村民集中居住区无户外小广告或乱涂乱画,张贴广告2分;
(3)村部周围、主要干道的临街商铺门面、废旧物品收购点规范整齐,无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行为;醒目位置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4分;
(4)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2分。
8、创建活动(10分)
(1)积极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1分;
(2)建立农村“四创”领导组,“四创”活动成效明显2分;
(3)积极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1分;
(4)认真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大走访和“做文明有礼的人”主题活动2分;
(5)认真学习、宣传、评选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月评“十佳事迹”推荐活动1分;
(6)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分;
(7)认真完成县、镇文明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2分。
9、创建氛围(6分)
(1)档案资料规范、整洁、完整2分;
(2)创建氛围浓厚,有适当的文明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各村宣传栏刊登文明创建内容,并每个季度定期更新一次,刊登内容要留有图片资料3分;
(3)各村市民学校有牌子、有场地、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有培训记录、有培训图片、有成效1分。
10、道德讲堂(6分)
(1)道德讲堂年度活动方案1分;
(2)道德讲堂统一标识1分;
(3)道德讲堂一年不得少于四次4分;(道德讲堂未按6个一流程即唱歌曲、学模范、谈感悟、诵经典、习礼仪、送吉祥进行,此项不得分)
11、问卷调查(5分)
5、加减分项目
(1)信息报送。每月对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给予加分。信息报送镇创建办0.5分/条,信息报送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加1分;如果被市政府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加2分;如果被省级或省级以上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则当月信息满分;被采用的同条信息不累计加分,信息累计最高得分5分。(每月最后一天各村将被采用的信息按时间、名称、被采用网站、被采用网址、发稿人报送到文明办,分数以镇文明办统计为准)。
(2)对外宣传。网及以上网站每月不少于4次(含农村清洁工程2次)少一次扣1分。
(二)考核方式
镇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同时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以实地察看和软件资料查看。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
1、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实地查看村部周围环境、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公共场所文明程度、问卷调查、软件资料以及上报到镇文明办的宣传信息,形成月考核成绩。
2、年度综合考核:各村年度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分和年终考核分组成。其中月度考核占70%,按照月度考核成绩平均分计算,年终综合考核占20%,按照创建办全年重点工作的考核成绩计算,镇领导考核占10%,由镇文明创建领导组根据各村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年终综合考核成绩由以下三方面组成:
1、志愿者活动、道德讲堂以及我们的节日等重点工作开展8分;
2、身边好人推荐评比5分,各村每季度积极推报身边好人1名,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附5张以上生活照片,镇文明办根据事迹材料推报到县文明办,被推广为好人2分;市好人3分;省好人4分;中国好人5分。
3、文明创建工作宣传5分: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日报、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的每篇(次)一次加5分;被市媒体(芜湖日报、芜湖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的每篇(次)一次加3分;被县媒体(报、县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每篇(次)一次加1分,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镇创建办交办的工作2分。根据实际工作给予加减分。
3、年终重点工作、宣传报导、身边好人推荐以及镇文明办交办的工作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文明创建工作活动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工作,引导群众“讲文明,树新风”,大力促进镇精神文明建设。
(二)、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活动
各村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关爱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等主题活动。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和特点开展各类群众喜爱的活动,通过活动不断地、广泛地开展,让群众有所知、有所去、有所乐,让道德文明在群众心中根深蒂固。
考核方案 篇4
为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我市“xx五”规划确定的万元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陕西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及《*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市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必要性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xx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xx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
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单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第四名以后各奖励5千元;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单位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将从严控制。
六、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发改委(节能办公室)要加强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经委、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分级的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并对自查报告和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评价报告的准确性负责。市、区县统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察体系,保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考核方案 篇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幼儿园稳定,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我园建成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当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职责。为提高教师对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我园综合治理工作做细做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安全教育
对于幼儿园布置的阶段性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不能进行宣传,或宣传不到位,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无记载,所教班级学生执行不力的。
(二)卫生安全
1.严把食品进货关、验货关,如造成学生食用后,有不良反应的。
2.教师在进行班级活动中集体为学生购买食品,如不经园长批准,擅自为学生购买,学生食用后造成后果的。
(三)教学安全
1.上课教师不能候课或在上课期间离开课堂,学生无人管理,秩序混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2.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听课等,应向其他教师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如不作交待和移交,致使相关工作无人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课间安全
值周教师不能按时到岗,不能在自己的责任区域内巡视,学生活动混乱;放学后不能在所在楼层管理,学生上、下楼梯拥挤、奔跑,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五)活动安全
1.在学校组织的各种学生集会活动中, 教师要带领学生上、下楼梯,带领学生进、退场,做到秩序井然,防止学生发生拥挤、踩踏、相撞等事故。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学生进行集会活动中,教师不能坚守岗位、维持秩序,造成局面混乱,引发伤害事故的。
2.在学生活动之前,没有活动安全预案,安全措施没有考虑周密;或体育活动课上不先组织学生进行准备活动,在学生活动中没有精心组织,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3.护送教师在放学后不能及时到岗到位进行护送,致使学生队伍秩序混乱,学生过公路出现险情,引起学生家长不满的。
(六)设施设备安全
1.各类教学器械、活动器械、教具及楼层、班级、专用室等的设施设备,教师要经常检查。如发现设施设备有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向园长汇报,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2.因临时情况所圈定的危险区域,不能预先提醒师生注意,没有设立警示标志,造成师生安全事故的。
3.对于学校、班级、专用室等的设施、设备,不能尽到保管义务,致使学校的财产遭损、被盗,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
三、考核办法。
在教职工年度考核时,将安全工作纳入“绩”项进行考核。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
(1)不能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情况严重的;
(2)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伤害的;
(3)因未尽职责,给学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或引起不良影响的;
(5)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