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考勤制度

学校考勤制度1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学校考勤制度2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 培训考勤

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 培训

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3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㈠、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骨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术的.给假两周。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给假一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㈡、批假权限

1、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请假由校长批准。连续请两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长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3、临时假由教导主任批准。

4、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㈢、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过后补办手续)。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己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5、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导处,请假期间内工作任务或内容安排告知相关领导。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临时假销假不及时按告知销假的时间为准。

6、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份,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

3、产假、婚假、丧假,不扣款。

4、迟到、早退一次(以签到、会议点名为准),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签到者;每次双方各扣0.5分。

5、会议、活动请假一次,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学校发放考核资金,当年职称考评不能评为优或良,不能评为先进。

6、学期设全勤奖100元,临时假不超8次(每次临时不超1小时,超1小时按2个临时小假,超了3小时,按半天)。

二、旷职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旷职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职工旷会一次,科任老师无故旷课一节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具有阶段性,平时请假按正常对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上班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

2、全体上班教职工须按时签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4、考勤结果实行月汇总制,由教务主任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学校考勤制度4

为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应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勤内容:坐班考勤与课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办法:坐班考勤实行弹性与基本时间坐班相结合。教师的坐班实行弹性,行政教辅人员规定基本的坐班时间。

1、教师坐班:教师保证每天4个钩的.考勤,高三教师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辅人员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为基本坐班时间。

3、教师坐班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分早、中、晚时段巡查核对。教师课堂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和各班值日学生核对后确定。

4、行政教辅人员由校行政办值日人分上、下午规定的时间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全勤奖:教师每月完成100个钩,又无缺课现象,可享受全勤奖。行政教辅人员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时间,无旷工现象,可享受全勤奖。

2、处罚:教师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教师无故旷课一节,除扣除一节课的平均津贴外还扣除全勤奖,一月无故旷课累计达五节者,不发当月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行政教辅人员: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无故旷工半日,扣除当天的课时津贴,一月无故旷工累计五天,不发当月的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五、年级处每月向学校报送教师坐班和课堂考勤表。

办公室每月向学校报送行政教辅人员考勤表,汇总后核实每个教职员的当月津贴。

学校考勤制度5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写假条(却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非值班行政人员的教师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长请假,并说明课程属自己安排还是学校安排,若属自己安排课程,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课程的班级、节次和代课教师。请假手续必须在上课(或会议、活动)前半小时办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师因不按时请假而造成无人上课、无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领导查课后才请假,均按旷课(旷工)处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病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教师因住院治疗而请病假的,经批准后不扣工资。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事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事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

病、事假每节扣业务分1分,按规定扣完为止。

教师自行安排代课,学校不付教师代课工资,代课教师要认真上课,承担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等责任。

(3)公假。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涉及课程变动、课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写假条交值班行政检查。

(4)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婚假: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达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且达不到晚婚条件结婚的婚假3天。

丧假:教师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逝世的,丧假1周。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符合晚育条件(提供依据),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0天。教师请产假均需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

三、出勤奖惩规定

(一)一学期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发给满勤奖100元(从绩效工资中列支)。

(二)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列入考核,不扣罚工资;迟到、早退5—20分钟,按节旷课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按1节旷课计。教师因迟到、旷课(旷工)、早退而造成学生无人管理或管理脱节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师承担纪律的、经济的、法律的一切责任。

(三)非公事,教师不得调课,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事调课不计假。

四、其他

(一)学校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上、中午按时到校,放学后将工作安排好才离岗,要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出勤规定对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详实的检查登记。

(二)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关规定到位履职、管理辅导学生,班主任失职失误的视其情况按旷课(旷工)1节以上处理,造成的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三)长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不按规定到岗到位的,按规定作旷工1节以上处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

(五)出勤实行周公布、月总结、学期结束汇总的统计方式,根据规定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继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本规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执行。

学校考勤制度6

一、工作纪律基本要求: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如下棋、打扑克、打毛线、闲聊、拉家常等)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活动。

4、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评估细则:违反上述要求,按下列规定扣分、单项扣完为止,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20分)

1)每旷工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4分。

2)事假每误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2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20分)

违反本项规定,依据坐班检查、日常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举办教育活动。(20分)

1)不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勤一次扣6分。

2)事假缺勤一次扣4分。

4、不在教学楼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1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0分)

1)违反本项规定,依日常检查、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2)特别严重者,出扣除本项分数外,可从所得总分中从重扣分。

学校考勤制度7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每天坚持上下午签到制度,时间为预备铃响前后各10分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必须在签到时间内向值周行政说明原因,由行政签原因,杜绝他人代签,未签到或代签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集会,教学等活动,迟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过一天),教学时间如遇病、事假,相应调整的课时补助累计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应课时按40元/人、节累计扣除(不超过一天)。

3、病假要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4、出公差,由工会主席及时公布。

5、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教学区的教室,办公室,学生寝室,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否则,参照上述1——2执行。

6、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考勤制度8

每学期开始,学生报到后班主任指派班长开始考勤。

1、考勤分上课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动考勤。

2、上课考勤除点名册外,课后班长应将班级日志交任课教师签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长应如实报告本班学生出勤情况。班长对学校、班级安排的活动要进行有效出勤人数的记录。班长对考勤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作好汇报。

3、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请事假应履行请假条手续,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请假条应事前递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当天行政值班人员。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报学生处批准,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对无故延长假期的按旷课处理,非特殊情况事后不予补假。

4、班主任要督促检查班长的考勤记录,考勤做到及时、公正,不徇私情,对经常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将其违纪情况及时汇报学工处,给予必要的处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学生缺勤违纪周公布制度。

学校考勤制度9

桃花店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每天实行上、下午点名制,当预备铃声结束时开始点名,所有教师必须到办公室集体点名,不按时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借公办私,若有急待解决的.事务,可与值班领导班子口头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违者视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私事,违者一次扣0?5分。

5、学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有请假条),待学校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课。若旷课半天扣1分,有课者每节另扣2分。

6、不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双方都以旷课论处,发现一例各扣1分。

7、教师因事请假规定:

(1)事情确需本人具办,可为事假,否则视为旷课。

(2)半天由教导主任批准;

(3)一至两天的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必须请示中心学校批准;

(5)超过一周的由县教育局批准。

无课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有课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程,课程不扣分,否则每节课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疗视为事假,因确实连续住院治疗两天以上者经核实视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医院证明。

9、校领导因公办事、开会,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每节课给代课教师人民币3元。

10、特殊病假照顾

(1)教职工子女结婚,照顾四天假。

(2)教师双方父母病故给予四天假,其他直系亲属伤喜事给予两天假。

(3)女性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照顾产假一学期(出示准生证)。

(4)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根据考试所需的时间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课者每节课所补助的课时津贴由参学者自负。

11、全学期出满勤者,在教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另加2分,并做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优先条件之一。

此制度从本学期点名之日始执行。

学校考勤制度10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严肃学校的工作纪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新政办199397号)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考勤制度。

一、考勤办法

(一)考勤按出勤、旷工、迟到、早退、病事假等项目逐人逐日记录。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坚持上下班制度,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三)办公室负责考勤,当天带班领导负责当日考勤。

二、考勤要求

(一)请假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未及时履行的要在当天补上。

(二)请假人要提前一天把教案和课本交教务处。

(三)不允许酒后上班,发现一次扣一天工资,点名批评;发现三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诫免,年终考核不称职,并上报教育局。

(四)上班时间,不允许干私事,不许到校外饭馆喝茶,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假满或假未满上班应及时销假,假满仍不能上班者,应事先续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三、请假办法

(一)工作时间(空课)短时外出(半天以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教职工外出请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月末并汇总报办公室。保安须做好有“外出原因、离返时间”等内容的登记,每月统计一次,报校办。

(二)无课临时外出(半天内)由办公室主任批。有课请假或半天至一天(含1天),教师向教务主任请假,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请假在1天以上向校长提出申请,须由教务主任确定课程调整签字后,提交校长签字,最后送办公室留存。

(三)请假均需出具书面申请,因故不能事先出具,事后必须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病假

(一)病假的认定:

1、家休病假:家休病假需出具县医院医生证明书。

2、住院治疗出具住院证、出院证等证明。

3、凡小病大看、弄虚作假取得证明休病假的,或利用病假干私活的,一经查明

按旷工处理,情节严惩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对病假的处理

1、按照每日事假标准的50%扣发计算。(住院不扣发工资),计入考核。

2、重大疾病、特殊病例另行处理。

3、教职工在病假期间,仍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4、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不计算工龄。

(三)病假计算方法

病假按学年累计计算。对跨学年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应与上学年最后一次病假的时间合并计算。

五、看护假

本人父母、子女重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到外地治疗的给连续看护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路程假除外)。

六、事假

(一)事假的认定:教职工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公休和寒暑假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天;因私出境人员事假的管理按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财政部(83)侨政会字第7号文执行。

(二)事假的处理

1、工作时间(空课)内因私事处出需请假,由考勤人员登记,累计达4小时,按半天事假计,依次类推。

2、按最低工资日工资的30%扣发工资。

3、一次会议或集体活动不参加计半天事假。

4、帮人办理婚、丧或参加礼俗性活动均需请事假(学校派出除外)。

5、参加函授、专业对口的.在规定时间内(二——三年),参加自考的放宽到四年,不扣工资,考核计缺勤;超过规定修学年限按事假计。

6、事假期间,工作人员仍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三)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七、旷课、旷工

(一)旷课、旷工的认定

1、未请假、书面请假未获批准,未上课或上班者定为旷课或旷工。

2、未请假而又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和各种会议学习的(不到半天的按半天计)定为旷工。

3、教师无故旷课一节按半个旷工日计算,依次类推。

4、上课铃响后,若发现有课的教师五分钟后还未进教室或提前下课者,每学期一次教育,二次批评,三次按半个旷工日处理。

5、因酗酒,斗殴致伤或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传讯按旷工计。

(二)旷课、旷工的处理

1、每学期累计3天(含3天)以内,每天扣日实发工资的两倍,并处以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

2、每学期累计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扣半个月工资(并处以诫免),上报教育局备案。

3、每学期累计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扣全月工资,处以“留校察看”处分,按待岗处理。

4、每学期累计15天以上,予以解聘,上报教育局。

5、连续旷课、旷工一个月以上(含1个月)即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告于众,并以书面通知亲属转告本人(《教改字号文件》)。

6、未经教务处许可、登记,私自调课者,调课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八、婚、产假处理方法

(一)婚、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休假,超假事先履行手续的按事假计,否则按旷工计。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晚育(初婚),即汉族23周岁,少数民族22周岁以后生育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128天产假包括产前休息的天数),给予男方护理假12天。

(三)女职工哺乳不满周岁婴儿时,每天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文件同上)。

(四)女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缺勤的(未领生育证而怀孕的),按计划生育的处罚条款执行。

(五)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埋者,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产后输卵管结扎,按产假另加14天。

九、探亲假

一律安排在寒暑假,须提前半年写出探亲报告,经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工作日超假者,事先请假,按事假计。

十、丧假及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职工在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丧假应当是一次性休完。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假期

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超过时间,需要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丧假7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丧假3天。

十一、迟到、早退

(一)准时上班时间未到者,计迟到。

(二)提前下班(10分钟)为早退(其他特殊情况晚来、早退或到幼儿园接小孩等,需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考勤可不计晚来或早退,但年终考核均不评优)。

(三)学年考核每学期迟到、早退三次计缺勤一天。

十二、每月全勤,无安全、教学等事故发生,根据学校情况发精神文明全勤奖。

十三、本制度经校职代会研究通过,于20xx年4月28日起执行。

学校考勤制度11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学校考勤制度12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②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④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⑤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⑥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三次者视为不合格。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3.每位教师每学年开一节校内公开课;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读若干本教育类书刊(有读书笔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小结。

4.培训结束时,应及时完成相关作业和培训调查,作好自我小结和自评。

5、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学校考勤制度13

一、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2、不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校。

3、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须主管部门主任请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并提前两天以便学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请假一周以上,应报请科教体育局批准。

5、请假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办存底,一份交教研组长考勤,由教研组长交总务统计。

6、病假凭医院证明;函授学习请假凭面授通知;对婚假、产假、丧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师的照顾,按有关规定执行。

7、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否则,视同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8、不存在补假,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岗,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如有违者按旷工处理。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出校门必须出示出门条,否则门卫不予出门。(出门条是用于出门办事,出门条使用一次不得超过半天,不能代替请假条)

9、病、事假条必须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办法

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门不出示出门条,无故迟到、早退等,为严明纪律,做到一视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签到制,早上、下午负责签到同志提前20分钟到岗,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进行工作,一视同仁,禁止代签(代他人签到的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考勤奖5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5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扣25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累计不够扣的再从福利中扣除,(检查早退现象一般采取不定时抽查,抽查时间一般为下班前20分钟开始)。

3、对于中途溜号情况,一经发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0元,一小时以内每次扣40元,一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80元,以次类推。( 不定时进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职工按上述时间计算。)

4、迟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签到的教职工到校后应立即补到,并按第2条款内容执行。

5、教职工大会一般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学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5元。

6、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职务津贴;半天以上1天以内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扣两个月职务津贴;2天以上上报区科教体育局,按教科体育局意见处理。

7、不论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调好课,每缺一节课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因缺课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学校考勤制度14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学校考勤制度15

一、学习制度:

l、教工大会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星期五15点30分开始。

2、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认真参加学习。

3、有事向党支部办理请假手续(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4、学习时间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来客、家长等。

二、工作制度:

l、学校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7:30(班主任7:20到校)

下班时间:16:30

三、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内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门半天之内(不影响上课和工作)由年级组长批准,报人事室备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准;二天及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请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离校者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还另作违反师德要求处理。

(一)病假:

1、凭医生证明。

2、因病就诊(除急、重诊外),一般应不影响工作。行前须得到年级组长同意。若就诊医院路线远,须半天时间到人事室备案。

3、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特殊情况者事后及时补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①教师病假扣款规定:

病假期间,能坚持上完课,基本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只扣全勤奖,不扣课时奖;半天以上(不含半天)扣除全勤奖外,同时扣除病假期间的课时奖。(饭帖+书报费+班主任费)÷22天*病假天数。

②干部病假扣款规定:除上述①规定扣除外,同时扣除干部津贴(干部津贴÷22天*病假天数)。

③职工病假规定:病假每月按22天计算(职工每月奖金总数÷22天*病假天数)。

(二)事假:

1、涉及调课的须事由人事室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

2、教职工请事假,除按上述①②③规定扣除相应的津贴外,还须扣除岗位工资的1/6,薪级工资和职务工资的1/30。事假超过3天按以上办法执行外,再扣发当月教龄津贴。

㈢婚、丧、产假、探亲假:

1、须事先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及时补假。

2、具体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给予三天假期,晚婚(男25足岁,女23足岁)给予十天假期。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假期;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假期,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3)产假:正常顺产者给予105天,晚育(初生)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①产前假:指预产期前的休假15天,产后休假105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计划生育假:凡因采取了“放环”稳定措施而失败造成人流的作公休处理,并给以适当经济补助。凡无稳定措施而造成人流的,初次作病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第二次起作事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

(4)探亲假:

探亲配偶每年享受三十天,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探亲父母每年享受二十天,路费按规定报销;已婚者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给予二十天假,路费报销为本人工资30%的超出部分,路程假均另加。探亲时间一般限于寒暑假。

3、婚、丧、产假及探亲假均属公休。

(四)、旷工:

处理办法:

l、凡旷工半天者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资的2倍,四天之内以天累计。

2、旷工五天至二周者只发给当月工资的50%及国家有关补贴。

3、旷工两周以上者学校作严重违背学校岗位职责处理,视情况作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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