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仲裁申请书(8篇)

中止仲裁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中止仲裁申请书(8篇)

请求中止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申请关于劳动关系的_____申请。

事实与理由:

你单位受理的’张_________儿子_____________与我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的_____申请,在_____期间,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方提供称具有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证明”有异议,认为该“证明”是无效证明;也不能作为证据。

而该证据是认定张_________与我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现我公司已经对该份“证明”的效力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法院也已经受理;该民事诉讼直接会影响到_____结果。

特根据法律规定向贵会提出中止_____审理的申请,望批准。

此致

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止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XXX,男(或女),19年X月XX日出生,X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X幢XXX室,电话:1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对20xx X刑初第XX号诉申请人XX保护纠纷案中止审理。

事实和理由:贵院受理的XXX诉申请人物权保护纠纷案,因XXXXXX(之前诉讼的.原因)已向贵院提起了诉讼,为XXXXXXXXXXXX(终止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本案中止审理,待XXXXX后再恢复本案的审理。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中止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xx省xx县xx公司。

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xx省xx县xxx镇xxx村

被申请人: xx省xx县xx公司

地址:xx省xx县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事实与理由:

xxx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xx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xxx年1月经榆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止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

性别:女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广西

现常住有效通讯地址:广州

被申请人全称:广州XX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XX单位性质:私营

邮政编码:510000联系电话:136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晖路二楼

现办公地址:广州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13号东方红创意园

仲裁申请:

1、要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X月1X日止存在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依法签署劳动合同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2XXX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补足因旷工扣款造成的20xx年10月工资不足额部分的24XX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申请人离职的待通知金4XX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1XXX0元;

6、裁决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重新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双倍工资、20xx年1X月未足额工资、待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合计:45XX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1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任文案策划一职,主要负责公司客户的文案的编辑、撰写和项目的策划、统筹工作。申请人20xx年1月至3月的试用工资为20xx元、20xx年4月至20xx年2月的工资标准为2800元、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的工资标准为3500元、20xx年1月至8月的’工资标准为4200元、20xx年9月至11月工资标准为4700元。

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后,尽心尽职工作,被申请人在申请人试用期间签署一份的试用期合同,期满后,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申请人自入职以来,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被申请人单位未为申请人购买社保。20xx月8月至20xx年10月被申请人也均未依法为申请人足额缴纳社保。

20xx年10月17日下午至10月22日,申请人需请假3.5天北上参加婚礼。申请人已于10月13日提前递交请假条,被申请人表示假期长,需考虑。10月16日,申请人再次递交假条,被申请人只口头批复1.5天假期,同时临时表示申请人10月17号需出差深圳,建议申请人机票改签。申请人表示与朋友同行,特价机票无法退改,且申请人已将假期期间的项目工作妥善安排给相应人员,相关人员均已知晓。现,被申请人驳回请假需求,申请人无奈旷工3.5天。

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经事先请假擅自脱岗者,以30分钟为计算单位(未满30分钟视同一次计算),每次扣100元;达31分钟者视为旷工”进行旷工罚款,申请人连续旷工3.5天,累计罚款5300元,最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发放;被申请人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次将按照劳动合同管理中的第6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及在没有出示有效证据的情况下以“在公共平台发布事件的片面信息,以及辱骂和诽谤公司,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当即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不实的解雇通知不能算有效的离职证明,且该份解雇通知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再求职。现要求被申请人重新出具离职证明,注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信息。在被申请人没有依法支付申请人代通知金、经济赔偿金、合法结算工资及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下,申请人一直工作到20xx年11月17日。

申请人已事先请假并妥当安排假期工作,被申请人均不批复假期,迫使申请人旷工赴约。事后被申请人以公司制度为由对申请人做出旷工罚款,并以“一年内累计旷工3次”为由在11月17日当即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而申请人连续旷工3.5天也并未符合被申请人单位制度中的“一年累计旷工3次”条件。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8条、第40条、第46条、第47条、第72条、第82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20条、第24条)《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第61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第14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第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今,被申请人不愿支付经济赔偿金、双倍工资、足额工资等及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唯有诉至仲裁委,请仲裁委查清事实,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计算公式:

仲裁请求2的计算公式:

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最多11个月的双倍月工资差额:

20xx年2月、3月的月工资为20xx元;

20xx年4月至12月期间的月工资为2800元;

合计20xx×2个月+2800×9个月=25600元。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仲裁请求3的计算公式:

20xx年10月工资差额:4700(10月份工资标准)-71.79(请假期间无工资)-723(旷工期间无工资)-1478.21(已发)=24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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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安小编元安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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