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评选实施方案1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文明道德建设,20xx年,街道将继续以文明家庭创建为抓手,大力深化文明家庭评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居民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1、社区“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社区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社区两委审核评选,通过在社区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2、街道“文明家庭”。在社区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街道总户数的10%以上,经社区上报,由街道审核后,在年底前下文表彰。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推进街道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社区要按照要求,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积极发动广大家庭参与自荐和互荐,选树典型。
2、面向基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楼院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严把标准。各社区要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严格筛选把关,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将整个评选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过程公开公平,使结果得到社会认可。要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4、浓厚氛围。各社区要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文明家庭”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及时上报街道,评选结束后要对活动进行及时总结,对优秀家庭进行集中宣传。
文明家庭评选实施方案2
为,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镇党委将在全镇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评范围
在全镇19个村(社区)常住户中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各村(社区)范围内的家庭以户为单位进行申报评选。
二、评选时间
每年评选一次,当年获评对象不参评下一年度评选。村级评选8月前完成,镇级评选9月前完成。
三、星级设定
设“五星文明户”奖和“最美单项之星”奖,具体为:最美致富之星、最美乡贤之星、最美家风之星、最美平安之星、最美庭院之星。
1、最美致富之星。家庭成员勤劳上进,积极发展生产,带头创业增收,在助推乡村振兴中闯出了致富新路子,且积极带动周边百姓共同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2、最美乡贤之星。乐于助人,公道正派,协助开展移风易俗,协调处理村民矛盾,在当地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反哺家乡,投身公益事业,推动家乡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人士。
3、最美家风之星。注重发扬传统美德,家风淳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孝老爱亲,邻里和睦,重教好学,带头破除封建迷信、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
4、最美平安之星。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违法犯罪行为、无吸毒行为、不参与群体性的事件(如上访)、不参与邪教活动。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5、最美庭院之星。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庭院无杂草,屋檐无蛛网,家具无污垢,地面无垃圾,水沟无淤积,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整齐摆放;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
四、评选流程
1、组推荐。由村民小组长、本组村级党员对照评选标准,根据日常掌握的相关情况,综合考量,提出“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推荐名单1—2户。村民也可毛遂自荐。
2、村评选。由村支“两委”干部召开全村党员组长会议,对申报家庭进行评议,评选出本村每“星”1户共5户,综合“五星”1户的星级文明户,评议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报镇党委备案和参评。
3、镇审定。镇党委对各村上报的名单组织相关职能站所进行集体评审议定,并评选出本镇每“星”1户共5户、综合“五星”1户的星级文明户,分别授予镇村“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和镇村“五星文明户”或“最美xx之星”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评选工作纳入加强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议事日程,各村(社区)书记要统筹安排、亲自部署,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评选细则,对上报结果村(社区)书记要签字确认。
(二)加强宣传,精心实施。各村(社区)要召开“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动员会,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横幅、“村村响”等接地气地方式深入宣传,各村办点的镇机关干部是各村督促指导评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知评星标准和评选流程,深入一线发动组织好评选活动。
(三)加强展示,扩大影响。年度评选结果确定后一个月内,要拍好星级文明户家庭照片,按区文明办统一样式和要求予以展示,要加强管理,及时更换损坏展示海报。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四)加强监督,确保成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镇纪委要加大对评议过程的监督,要对评选结果进行抽查复核,重点查看评选结果展示情况,发现评选工作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现象,将全镇通报。
文明家庭评选实施方案3
安乐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镇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村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我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各村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安乐镇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参照县级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以“十好”为具体标准,具体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睦好、环境卫生好、科技兴农好、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好、艰苦奋斗好、生产生活好、移风易俗好。
三、评选方案和审批程序
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初评情况进行逐户审核后,填写“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标志。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
对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把创建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文明家庭评选实施方案4
好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风尚,是传统美德的现代传承,是立身做人的行为条件,是社会和谐的人文基础。家风正,民风才淳,社会才清,作风才正。好家风对培养人才、净化风气、汇聚正能量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期衡山精神,以“家风”带“乡风”,以“家风”促“作风”,以“家风”树“新风”,着力形成“家家有家训、户户好家风”的良好氛围,营建修身自律、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切实推进平安店门建设、法治店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评选内容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载体开展“文明好家风”家庭评选。评选条件参考以下两个“基本标准”和七个“好家风”标准。
1、基本标准(所有参选家庭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1)爱国爱乡。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思想觉悟较高、精神面貌良好。
(2)遵纪守法。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关心集体、坚持正义、主持公道。
2、“好家风”标准(参选的家庭可以是一项或几项表现突出)
(1)“孝老爱亲”好家风。尊重长辈、关爱子女、兄弟团结、姐妹相亲、夫妻和睦、家庭温馨。
(2)“诚实守信”好家风。诚实待人、诚信处事、公道正派、讲究信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
(3)“和谐邻里”好家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宽容相待、倡导新风、文明和谐。
(4)“助人为乐”好家风。热心公益、关心集体、扶贫帮困、乐善好施、待人热情、甘于奉献。
(5)“勤劳致富”好家风。热爱劳动、钻研业务、勤俭持业、守法经营、富而守仁、共同致富。
(6)“勤劳朴实”好家风。品行端正、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做人实在、懂得感恩、积德行善。
(7)“爱护环境”好家风。讲卫生、讲文明、庭院整洁、珍惜资源、爱护环境。
(8)“婆媳和谐”好家风。婆媳无矛盾,家庭内部和谐
3、实行“一票否决”制。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评为“好家风”家庭。
(1)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2)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
(3)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的;
(4)有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现象的;
(5)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
(6)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情形的。
三、活动步骤
“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分走访推荐、评比表彰、展示交流三个阶段,评选活动自20xx年1月启动到4月结束。
1、走访推荐阶段
第一步(1月底前):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以及“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社区)负责,开展入户访家风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访家风、学家风、树家风,要在各村(社区)迅速掀起“什么是好家风”“良好家风如何形成”的大讨论及宣传教育。每个村(社区)要张贴一批浅显易懂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
第二步(2月底前):组织发动各村每户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优良家风,撰写家训家规、治家格言、家风故事等。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举荐“爱国、诚信、勤劳、孝敬、睦邻、感恩”的感人事迹,在每个村(社区)推送出一批可见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典型。
2、评比表彰阶段
争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村、乡(镇)、县三级选树、分级实施、梯度推进、逐级表彰,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第一步(3月底前):各村(社区)对照“好家风”家庭评选内容,通过开展民主推荐,经村(社区)党支部审核,在各村群众代表大会或党员组长会上讲述家训家规及家风故事(党员带头),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等途径,选树一批“好家风”家庭,每200人评选1户“好家风”家庭。
第二步(4月底前):各村(社区)可结合各自实际,在“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村(社区)对产生的“好家风”家庭,结合新农村建设、平安村(社区)创建等相关活动予以表彰。镇党委在各村(社区)的评选推荐基础上,组织评选乡镇级“好家风”家庭,并推荐参加县级评选。
3、展示交流阶段
在“访”、“评”的同时,由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将各村评选出的优良家风、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在全镇、村(社区)宣传橱窗、文化广播站进行展示,通过举办文艺汇演等形式,组织群众议一议家训、说一说家风,通过晒家庭好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秀家庭美好梦想等形式,使“好家风”得以传承和弘扬。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是我镇综治委深入推进平安店门建设与法治店门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班负责评选活动全过程,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在全镇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文明好家风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成立全镇“文明家风”评选活动协调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杨伟武任组长,镇长李伟奇、党委副书记罗文和、周小东(常务),人大主席王金黄、政协主席刘轲,纪委书记李科、党委委员王琳、刘力、人大副主席覃海燕、镇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民政办、农技站、文化站、各村(社区)综治办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治办,由胡双兼任办公室主任。
2、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要从具体工作抓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讲求实效,要把“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与文明村镇创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以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使文明好家风真正进入千家万户,进入广大干部群众的心里。
3、大力弘扬、全面推进。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活动推进的相关情况,认真总结提炼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作法、好经验、好典型,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进我镇平安店门建设、法治店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每周周五下班前,各村(社区)务必将每周工作推进情况报镇综治办办公室。
文明家庭评选实施方案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文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
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③负责筹备“文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文明家庭评选实施方案6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经委机关20xx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桐柏县纪委监委机关20xx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意见》部署,按照委主要领导在委机关20xx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居住地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每个支部推荐4个家庭。每个家庭推荐时附相关事迹。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乔梁担任组长,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机关宣传部。
五、评选步骤评选
评选表彰活动分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三个阶段。
(一)基层推荐。以寻找“文明家庭”活动为抓手,采取支部推荐的方式,广泛在机关开展文明家庭推荐活动,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的优良传承。
(二)民主测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委机关民主评议,每个支部确定4个参评家庭名单,并经测评产生。
(三)审核公示。文明家庭产生后,组织部对测评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委机关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纪违法;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文明家庭名单经委机关20xx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后,5月底对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宣传文明之风。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委机关全员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机关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支部要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以最大限度扩大参与率和活动影响力为目标,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文明家庭评选实施方案7
一、指导思想
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以提高村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村民树立发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我镇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文明卫生家庭”的评选对象为常住本镇各行政村所辖区域的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每个组1户,共计62户。
三、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家庭成员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主动履行公民义务,家庭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抵制邪教,无违纪违规行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关心支持村组建设,有一定参政议政意识。
(二)家居整洁,保护环境。室内外清洁整齐,庭院阳台绿化美化,门前屋后无垃圾堆积物。家庭成员仪表整洁,讲究卫生,维护公德,积极开展家庭节能、节油、节电、节水活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三)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睦、友爱,夫妻互敬、互谅、互帮,尊老爱幼,团结邻里,无歧视妇女,虐待老人、儿童、残疾人行为。
(四)移风易俗,优生优教。崇尚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教子有方,以德育人,积极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子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亲子关系融洽。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12月10日—12月15日)。各村根据评选标准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6日—12月18日)。按照“星级卫生家庭”标准,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住户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三)集中评选阶段(12月19日—12月20日)。文明卫生家庭”户评选采取村民评比推荐、经镇党委政府核定,以组为单位,对评选上的“文明卫生家庭”户进行授牌,并给予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使本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朵什镇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比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斌才
副组长:张爱花吕索南
成员:吴栋柱、赵尔云、彭书涛、冯宇骏、苏拉旦、
张军文、蒲学福、包永生、孙有奎、袁永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吕索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