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用工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快递员):法定代表人:姓名: 办公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人: 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从20xx年11月17日起至20xx年11月17日止。
2、试用期从20xx年11月17日起至20xx年12月17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快递员,主要从事本公司的快递派送及收取工作(即每天快递到以后打电话,打完电话进行派送、有客户寄件的上门取件)等。
三、工资及其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8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基本工资(800)+提成+奖金。乙方每月全勤,设有月全勤奖50元,月无业务问题,设月无业务问题奖50元,月服务态度好,设服务态度奖50元。
2、乙方每月交200元押金,如果当月考核无任何问题次月返还前月押金。
3、提成:送出1个包裹0.5元,收到1个包裹5KG以下1元1个,5KG以上0.25元/KG。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发现按矿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当月个人工资的平均数)。请假25元一天。超过3天,每天35元。
5、在派件和上门收取件时收好快件及面单,如果丢失快件及面单,造成公司的损失,由乙方本人全部负责。
6、在快递费用收取是严格按价格表计算,算错,多算又不算在内占为己有的每次罚款100元,少算的有自己补上少算费用。
7、乙方必须树立服务态度就是形象,服务态度就是饭碗的意识,如果乙方因为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的,一经核实,每次扣工资50—100元。
四、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没有提前告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扣发其乙方一个月工资。
五、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在业务(即快递派送及收取)操作过程中属于乙方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在工作期间(派送件及收取件过程中、上下班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本公司无关。
3、乙方必须维护公司形象,统一服装,服从公司管理,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用最好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一个顾客。
4、业务员在有事时,如果公司要求乙方暂时顶替业务员工作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鉴证日期:20xx_年___月___日
快递公司用工合同2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5天(40小时),休息2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规定执行。
2.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如乙方出境培训,培训费项目包括:
6.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规定办理。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劳动争议的程序为:
(1)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合同所列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标准文本报上级有关部门:劳动局、人事局和总工会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