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工作总结

职业危害工作总结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和我矿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职业安全卫生意识,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和杜绝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我矿为保护煤矿职工及其相关权益,规范我矿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我矿已成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建立以矿长为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实行系统化管理。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科、队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使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职业危害工作总结

二、制定以下理制度,并照章落实: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

三、日常工作:

1、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和检测评价;

2、在矿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按期公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时告知从业人员危害后果,并在主要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提高员工对职工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3、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4、为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

5、由各区队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通过板报、广播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6、截止目前为无确诊职业病人;

7、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全年为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专项经费20余万元。

四、积极引进新技术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职业危害。

1、防尘降尘

通风科定期测定各工作面的粉尘浓度;回采工作面采前进行煤层注水;采区进回风巷道、总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各采掘工作面定期进行喷雾洒水除尘;清扫支架和设备表面上的煤尘,清除转载点处的浮煤;井下开拓队打眼采用湿式作业;锚杆施工过程中必须实施湿式打眼。

2、噪音改进

机电科和各区队做好局部通风机和采掘工作面设备的选型工作,保证选用低噪音设备且配备消声器;选煤队选用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加设防噪声罩或隔音屏;对溜槽、转载点等采取尽量减少溜槽落差等措施到降低噪声;在强噪声和不便于采取除噪措施的环境里,采取个体防护措施(综合科科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在噪声较大的场所加设隔音房,工人巡检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地面高噪声作业(通风机、压风机操作室)采取隔声门窗等隔声措施。

3、井下每一处巷道安装完善防尘管路共2.5,各转载点更换高效雾化喷头,各处防尘喷雾完全能够覆盖巷道全断面。 以上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努力为我矿职工创造良好的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塑造良好的现代企业形象。

职业危害工作总结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治理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开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根据区安委会的文件精神7月25日至8月1日我们开展了九连城镇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重视做好安全工作

镇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工作作为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出部署提出相应对策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明确了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的负责人。成立了以安监办为主体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实行严格检查规格。

二、企业自查、督查相结合方法

检查中制定详细隐患排查方案针对重点企业采取突击检查的.方法而隐患相对少的企业采取企业自查上报的方法、企业的重点部位采取企业备案登记、安监办专人监管的方法。我镇还加强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监察监管执法力度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把握重点坚持标准从严执法

此次检查我镇木器行业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特别是木制家具制造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当场制订整改方案和措施。

主要检查: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未达到危害治理要求的;

3、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标的;

4、非法用工企业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接受培训无证上岗的;

5、未进行粉尘危害治理及防护设施改造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

7、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条件的。

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4家查出一般隐患6处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此次检查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0)
元安小编元安小编
上一篇 2024年2月1日
下一篇 2024年2月1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