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足球友谊赛活动方案1
一、比赛目的
为柳州市乡村青少年足球爱好者提供专属竞技舞台,进一步扩大广西乡村足球的影响,推动乡村足球运动的开展。
二、主办单位:
柳州市体育局柳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广西尚腾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柳州市青少年体育协会
广西柳州桂之星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
20xx年6月17日至20xx年6月18日,柳州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四、比赛队伍
(一)参赛单位:
1.已开展了广西乡村足球振兴计划(试点)的村屯可派2支队伍参赛:柳江区莲花屯、柳江区平地屯、柳江区太小平屯、柳城县安乐屯、柳城县田垌村、柳城县凤山镇、融水县汪洞镇腾合村。
2.柳州市各县区均可推荐2支队伍参赛(非城关镇的乡镇、村屯、乡镇中心校)。
(二)参赛队名称:××市××县(区)××乡或镇或村或屯或(乡镇)中心校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为身体健康的在校小学生。
(四)队员组成:每个年龄段队伍均可报名最多10名运动员,1名领队、1名教练。
(五)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
(六)组委会将为每名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参赛运动员以参赛证、身份证为准。
五、比赛办法
(一)分组:设男子A组(一至三年级)、男子B组(四至六年级)、女子组(一至六年级)。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每个组参赛队伍为5支队以上,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第二阶段单淘汰赛直至决出前四名。如参赛队伍不足5支队或5支队,则为单循环赛,以积分多少决定名次。
(三)有关规定:
1.比赛采用5人制,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 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使用4号足球。
2.每一场比赛换人次数不限,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被换上场。
3.运动员参赛运动员比赛用鞋必须是:皮面胶钉或布面胶钉,不允许穿皮面金属钉以及裁判员认为伤害性较大的鞋钉比赛,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4.严禁运动员佩戴非塑体或类似材料制成具有危险性的眼镜上场比赛(由裁判员认定)。
5.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停止下一轮比赛的参赛资格,被裁判员出示红牌即被取消当场比赛的资格并停止下一轮比赛的参赛资格。
6.超过比赛开始时间5分钟仍不足3人上场的,判该队弃权。
7.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止,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 组委会尽快另选时间补足剩余比赛。
六、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或弃权得0分,双方打平各得1分。
(二)按积分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七、奖励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均获得奖状一张。
(二)各组前三名队伍均获得奖杯一座、锦旗一面、荣誉证书一本。
(三)获得三个小组第一名的球队教练员各奖励300元。
八、报名:
(一)所有球队免收报名费,不设纪律押金。
九、比赛费用
(一)各参赛队的市内外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食宿费用60元/人/天。
(二)组委会承担裁判员、工作人员比赛期间餐饮费用。
(三)组委会承担赛事竞赛及办公等其他费用。
乡村足球友谊赛活动方案2
一、赛事名称:
20xx年晴隆县第十三届“欲飞杯”足球赛暨首届“美丽乡村”(县域)男子足球赛选拔赛(晴隆赛区)
二、比赛项目:
11人制男子足球赛
三、主办单位:
晴隆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晴隆县总工会
晴隆县卫健局
五、执行单位:
晴隆县足球协会
六、赞助单位:
待定
七、报名时间: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
八、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拟于20xx年8月14日上午9时举行开幕式,开幕式结束后开始比赛(如遇暴雨等不可抗因素,时间则往后延迟),赛程根据报名情况制定。
地点:晴隆县体育中心足球场。
九、参赛对象
1.晴隆县乡镇(街道)、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及省、州驻县单位以单位或系统组队报名参赛;
2.另外可自由组队参赛,不限地区,不限身份。
十、参赛资格
(一)球队报名资格
1.球风良好,在各项赛事历史中无重大违纪情况;
2.购买保险(保险各队自行购买,每名参赛队员保费不低于30元),签署《参赛责任书》;
3.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参赛球员28人,球员可兼领队和教练。
4.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贵州省“居民身份证”。
5.参赛运动员需年满22岁(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队员报名资格
1.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心脏病、心梗、心肌炎、脑血管病史等);
2.球风良好,在各项赛事中无重大违纪情况,不在各业余赛事主办机构禁赛期内的队员;
3.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若不遵守,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所在代表队的参赛成绩。
(三)报名截止后,球队名称及球队队员不得变更。
十一、竞赛办法
(一)赛制形式
比赛采用赛会制,组委会在赛前进行抽签分组,上届比赛名次列前的球队作为比赛种子队,分组单循环比赛,每个小组的前2名出线,再通过交叉赛的方法决出1-4名。如参赛球队低于6支(含6支),则进行单循环赛制。
(二)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之间公平竞赛积分较少者名次列前,根据公平竞赛办法,得红牌一张积3分,黄牌一张积1分,因两黄所得红牌积2分。
(三)淘汰赛常规时间内双方战平,不进行加时赛,直接进入点球决胜;冠亚军决赛常规时间战平先加时,加时赛未分胜负进入点球决胜。
十二、竞赛规则
(一)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均采用11人制,比赛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使用5号球。每场比赛允许替换7名运动员,但必须3次完成,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三)如遇不可抗力造成比赛中断且无法恢复比赛的情况,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在24小时内另选合适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四)每队必须准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不得更改、无号或重号,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方可参加比赛;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五)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提前通知相关球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中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六)比赛用鞋为人造使用的皮面碎钉、AG钉足球鞋或布面胶钉足球鞋(AG钉不低于12颗)。
(七)裁判员出示红黄牌规定如下:比赛进行中运动员被出示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处罚按处罚决定执行);红黄牌在整个比赛期间有效。
(八)运动员以报名表中队员名单为准,中途不得换人,否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各队应提前20分钟到场,赛前15分钟将上场队员名单交裁判组进行资格审查,以保证比赛按时进行。若15分钟内不到场,则按弃权处理。
(九)为加强比赛的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每个队报名时须缴纳1000元作为“纪律保证金”,若参赛队不听从组委会安排的扣100-500元,违反足球比赛规则的’(红牌扣100元、黄牌扣50元);比赛期间及比赛场上,如发生打架斗殴(不服从工作人员劝解)、辱骂围攻裁判、观众及工作人员的,视情节扣除保证金500-1000元,情节极其严重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无违反本方案规定情况的,赛后全额退还。
(十)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判另一方球队3:0获胜。未获组委会批准,未按时参加或未参加完规定赛程,视为比赛弃权,扣除保证金1000元。
(十一)不按照裁判员要求,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者,视为比赛弃权。
(十二)不服从组委会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视为弃权。
乡村足球友谊赛活动方案3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职工体育运动发展,丰富职工群众的文体生活,提高职工的健康素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更好地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举办“庆五一”职工笼式五人制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xx年4月开始,利用双休日进行。
二、比赛地点
海宁市许村镇李家村足球场。
三、主办单位
海宁市许村镇总工会
四、承办单位
许村镇文体站、许村镇李家村工会联合会
五、报名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最多报10名。
(二)本次比赛以各基层工会组织参赛队报名,每队允许外援两名,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办理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校学生不得参加。
(三)报名地点:许村镇文体站
(四)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3月20号
六、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资格作以下要求:
1、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其性质为业余运动员。
2、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二代身份证。
3、报名时,各参赛队将运动员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
4、允许外援注册参赛2人(许村镇工作范围以外)
5、在许村镇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可报名参加其他参赛队,不作外援计。
6、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
七、竞赛办法
1、根据浙江省足球协会最新颁布《五人制笼式足球竞赛规则》进行执法,比赛不得铲球,不计累计犯规次数,不计累计红、黄牌停赛。
3、比赛采用5人制,全场比赛时间40分钟,分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换人时应先下后上,换下的队员可重新上场。非替补名单上的队员,不得替补上场。
4、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交叉赛,后名次,同名相决,排出名次为止。
5、本次联赛每场球必须决出胜负。(如打平,采用点球1+1进行。)
6、本次用球为4号球。
八、记分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在前。
(二)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的’,名次依下排列:
1、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在前。
2、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在前。
3、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在前。
4、如相互比赛净胜球与进球总和相等,按整个循环比赛净胜球与进球相加,多者名次在前;以上仍不能排列名次的,抽签决定名次。
5、一方运动队比赛弃权,判对方运动队3比0获胜,双方运动队均弃权,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均计零分。
九、其他说明
1、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2、7支队以下进行单循环比赛,8支队以上分组进行单循环比赛。
3、球队报名表必须填写球队全称,如有简称或别称可同时注明。
4、球队报名表中须申报和填写两套深浅明显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并注明主色和副色,比赛服号码不得有0号和重号。
名次和奖励本次比赛根据报名参赛情况,录取4–6支球队进行排名和奖励(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开始依次递减500元)。
乡村足球友谊赛活动方案4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新疆足球协会、新疆农牧民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各地(州、市)体育行政部门、农业农村局、足球协会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农业农村局、足球协会
四、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制足球赛
五、比赛时间
(一)县(市、区)预赛,8月15日前完成;
(二)地(州、市)复赛,9月5日前完成;
(三)南、北大区赛,9月20日前完成;
(四)全疆总决赛,10月3日前完成。
六、比赛地点
(一)县(市、区)预赛,地(州、市)复赛,比赛时间、
比赛地点由承办单位自行组织确定;
(二)南、北大区赛,全疆总决赛地点根据申办单位确定。
七、参赛要求
参加南北大区赛和全疆总决赛的地(州、市)代表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组队要求
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组队,每队可报1名领队、1名教练员,不超过12名球员(所有球员须来自同一乡镇)。
(二)球员资格要求
1.在新疆出生且具有新疆户籍;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均显示其住址在乡镇及以下(集体户口不能参赛),且户口迁入时间须满一年;
3.年龄在18至50周岁之间(197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各地(州、市)参加南北大区赛和自治区总决赛代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参加过县(区、市)级和地(州、市)级比赛的运动员;
5.一名队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预赛、复赛、南北大区赛和总决赛的比赛;
6.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适宜参加足球比赛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7.报名参赛的全体人员须由报名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议保额在贰拾万元以上,适度增加医疗赔付费用);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加比赛;
8.1月1日以后曾在中国足球协会中超、中甲、中乙、中冠、青少年联赛注册过的球员不得参赛。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将取消所在队伍参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规则
参照国际足联最新《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结合比赛实际修订执行。
(二)赛制
1.第一阶段比赛:预赛。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选拔出1支优胜代表队进入复赛。
2.第二阶段比赛:各地(州、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选拔出2支优胜代表队进入南北大区赛。
3.第三阶段比赛:南北大区赛。分南、北两个赛区开展比赛,其中南赛区包括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巴州、哈密、吐鲁番代表队;北赛区包括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伊犁、博州、阿勒泰、塔城代表队;南赛区14支队伍,北赛区14支队伍。各赛区抽签后,先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后进行交叉淘汰赛。南赛区、北赛区的前8名共16支队伍进入第四阶段总比赛。
4.第四阶段比赛:总决赛。16支代表队分上下半区抽签排位后,进行淘汰赛,败者队须进行排位赛。
九、报名
(一)县(市、区)级比赛报名,由各县(市、区)根
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报名时间。
(二)地(州、市)级比赛报名,由各地(州、市)根
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报名时间。
(三)南北大区赛、全疆总决赛报名时间为赛前20天,具体详见补充通知。
十、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
总决赛1—8名,给予奖励,并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对参加自治区总决赛,未获得名次的代表队,颁发证书。
(二)集体奖
设体育道德风尚、优秀组织、最佳赛区等奖项。
(三)个人奖
设总决赛最佳运动员、最佳射手、最佳守门员、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等奖项。
乡村足球友谊赛活动方案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我县决定于20xx年2月举办中西部地区县域乡村足球系列活动(大姚站)暨“奔跑吧·少年·白塔杯”五人制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xx年2月11日—2月19日
二、比赛地点:
大姚县县城区足球场
三、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中国足球协会
四、主办单位: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五、承办单位:
云南省足球协会
六、执行单位:
大姚县足球协会
七、比赛赛制:
五人制足球比赛
八、比赛组别:
成年男子组、青少年组(U10、U12、U14)。
九、报名要求: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运动员10人。
(二)各参赛队需提交赛事报名表、签名的《参赛责任书》,运动员需提交《自愿参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