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13篇)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1

自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以来,在区食药安办的组织协调下,在农林、质监、工商、卫生、贸粮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北仑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督促各街道、乡镇及时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了调整;健全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督促各街道(乡镇)制定出台了20__年度公共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着手开发街道、乡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平台,通过建立共享平台,依靠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在新的蔬菜基地进行了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目前已给50户基地承包农户统一制作了标识带,每户的’标识带为500米,对基地承包农户进行编号,将包装印刷编号与个人绑定,统一管理,按号追溯,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13篇)

三是扩大地产食品抽检覆盖率。按照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地产食品两头抽检的原则,制订20__年度全区地产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目前正分步实施。截至目前,已巡查企业15家,抽检水产品6批次、糖果3批次、糕点2批次、黄酒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罐头1批次、原辅料5批次,对1批次纯净水实施比对测试,结果合格。

四是完善星级评定规范“放心店”管理。目前,已设立“放心店”167家,开通2辆“放心流动车”,街道、乡镇连锁超市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社区“放心店”覆盖率达100%,统一配送面达75%以上。重点开展“放心店”的评价工作,按照《北仑区星级放心店评定办法》,结合商品配送、投诉情况、业主表现等,经过综合评价,对全区准星级“放心店”进行星级评定,健全奖惩机制。

五是推广豆类制品冷链运输及销售。截至目前,星阳菜场已全面完成标准化菜市场改造,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增至5个,大润发超市已增设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6个,加贝大卖场20个,家乐福4个。同时,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等办法,宁波亨霸豆制品有限公司投入12万元新购豆制品冷链配送车一辆,从配送环节确保豆制品安全。

六是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明确了我区卫生监督现场执法模式的总体框架,确定数据传输模式为3g网络实时传送,实施了网络改造和软件升级。截至目前,区卫生部门已初步落实15万资金,用于硬件采购,目前正与相关供货商就硬件采购事项进行洽谈,并进行现场执法数据传输测试。通过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2

“五一”来临之际,为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我乡按照文件要求,对我乡“五一”期间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在“五一”期间,我乡以粮油、肉及肉制品、酒类、乳制品、蔬菜、水果、卤制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人群集中场所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环节,以集贸市场、超市、餐饮业等为重点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乡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对我乡辖区内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等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问题。

乡畜牧站加大对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力度,加强了对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乱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了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乡安办开展针对粮油、饮料、肉制品、酒类、豆制品、面、糖果、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检查工作,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加工及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小摊点、小卖店、餐馆经销食品进行监管,杜绝了“三无”、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同时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止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3

20xx年年初,山西省局强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全力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一是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紧盯米面油、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机场、车站及其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8098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3748家,责令整改6293家,停产停业76家,立案查处2373件,罚没款483万元,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二是组织开展高风险单位飞行检查。该局针对群众消费集中、风险相对较高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和年夜饭供餐单位等,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省局抽调全省监管骨干组成12个检查组,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分赴11个市及部分县区开展督查检查,直接检查企业180余家,特别是对年夜饭供餐餐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告诫企业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食品留样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该局突出问题导向,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节日大宗消费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节令性食品和节日期间热销产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节前将在全省开展米面油、生鲜畜禽肉、豆制品、调味品等19大类食品502个批次的’抽检工作,对抽检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依法查处,并适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员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进一步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做到有报必查、及时反馈。

五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节日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普及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动态,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4

一、严格实行网格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食品检测工作和食品经营户培训效果明显

(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深入

一是加强经营主体资格监管

二是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巡查力度,严查食品经营行为

(三)乳制品市场整治有条不紊

(四)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措施得力

(五)清查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扎实有效

(六)打击“地沟油”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面彻底

一是加强食用油经营者主体资格检查

二是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三是重点加强对辖区超市、食杂店、集贸销售的食用油的监管

四是强化监管,规范制度

(七)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取得突破

一是彻查销售河北省昌黎县五户企业生产的葡萄酒行为,未发现销售问题葡萄酒

(八)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落实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进展顺利

(十)流通环节食品准入与配送监管“五项制度”运行顺畅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

二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当落后

三是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不到位

四、下一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要实现新突破

三是将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工商局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创新监管手段,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了自身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认真开展了各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先后组织开

展了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市场和“五一”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无抗奶”市场清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含苏丹红辣椒红色素和辣椒粉市场清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打击酒类市场“傍名牌”行为等活动。通过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全市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390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0600多户次,共取缔无照经营户16户、捣毁制假窝点8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2万多公斤,价值34万多元。维护了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二)强化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了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了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快速检测

今年上半年,加强了对重点食品的食品质量监测,配合省局和自己组织对熟食、粉丝、儿童食品、桶装水、啤酒等进行了质量抽检,抽样65组,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了没收,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为加强食品快速检测,我局投资60多万元,建立了**市食品快速检测站,同时,制定了《**市工商局20xx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开展统一食品快速检测,重点检测肉类、奶制品、干果、蔬菜、水果、食用油、水产品等,全市系统共快速检测2800多个样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

一是起草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月和执法月活动。二是采取了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网上答疑、全员考试、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现场咨询、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媒体宣传、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全市系统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共35次,培训人员1500多人次,网上答疑2次,全员考试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张贴横幅标语216条,现场咨询11次,媒体宣传41次,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131个,出动宣传车50余台。

(五)推进食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制定和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xx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实施方案》,参加了3月13日在九亿步行街举行的**市首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启动仪式和对授牌企业和经营户的检查验收,开展了真假商品现场咨询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联系点工作。在今年初,为61个乡镇示范店联系点进行了验收和授牌,目前,采取局领导和股所干部挂点联系的`方式,在所有行政村或中心村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每一个行政村或中心村有一个示范店联系点。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我们针对人员变动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的工作格局。我局党组和各县市区局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工商局都与当地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市区局与市局、工商所与县市区局、管片干部与所长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6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具体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街道食药监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储存设施设备、养护记录、质量管理、重点部位制度落实等情况,严防问题食品、药品流入市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大宣传,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页、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LED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大力宣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是畅通渠道,强化应急值守。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人值守应急,保障信息畅通,切实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7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分工情况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8

据介绍,年初以来,xx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狠抓督查指导,坚持从严监管,严防死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目标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州政府组织召开州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副州长、州食安委主任魏贺生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工作滞后的东乡县、积石山县政府分管县长和食药局长、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进行了集中约谈。州食药局组织召开重点工作培训交办会,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靠实县市食药局的’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州食药局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随机成立3个督导组,深入8县市开展随机检查,通报县市3次,约谈县市食药局2家,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2家,强力推动工作后进县市监管部门到位履职尽责,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认真贯彻省局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整治、清查天津“假调料”暨调味品市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等5个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州食药局对全州352家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组织全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加“3·15”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展示销毁2。51万袋不合格食品药品,向社会表明打击假劣食品药品的坚定态度。部分县市对基层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选派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到县局跟班学习,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强化基础建设,补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短板。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将全州剩余27家基层食药所全部纳入规范化建设范围,在此基础上创建3家示范所,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大力推广康乐县基层监管“局所联动、所所互动”的经验做法,盘活有限的基层监管资源,全面加强基层监管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9

乾县是一个人口大县,商贸流通活跃,全县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6家,大中型酒店、饭馆23家,学校食堂40余家,各类经销点及个体餐饮点1480户,已形成庞大的食品市场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政府《乾县创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乾县”的工作目标,积极行动,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全市食品安全暨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之后,县政府立即组织各乡(镇)及22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传达了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工作之一,制定了《乾县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乾县创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并按照职能,从生产、流通、消费、餐饮等环节细化了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县政府与各乡(镇)及工商、卫生、质监等11个职能部门现场签订了《20xx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分别与下属单位或监管对象签订了不同形式的目标责任书。县卫生局与220家较大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制定了“预防食物中毒工作预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了“九查九达到”的工作要求;县工商局与下属各工商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工商所建立了食品经营登记台帐,对辖区的经营户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与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在监管中开展“六查”,即查食品经营户资格、查进货票据、查经营食品质量、查食品包装标识、查商标广告、查开办者的责任制度;同时建立了食品经营户信用档案;县质监局建立生产企业台帐,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全县形成了对食品安全工作从上到下全方位多层次的目标责任监管格局。

二、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采取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食品安提示牌、信息报送点和食品安全安全常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特别在“科技之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了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以及假劣食品识别知识等主要内容,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材料5万余份,城乡设咨询点13场(次),悬挂横幅36条,组装宣传车8台,张贴标语200余条,领导讲话2次。执法人员深入基层现场说法,受教育群众达10万人次。卫生局对全县2000多名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给从业人员印发了《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并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电视讲座,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广告。同时,各部门都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理论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监管水平,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食品市场日常监管。

在消费环节,以检查“两证”为突破口,深入宾馆、酒店、饮食摊点、农贸市场及学校、幼托机构、建筑工地集体食堂等餐饮消费单位,对其消毒设施、保管措施、“三防”设备、冷藏设备逐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00人(次),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2356人(次),餐具消毒效果采样监测221份,合格186份,合格率85%;食品采样监测120份,合格120份,合格率100%。整顿中没收“三无”及过期食品58箱,取缔黑作坊3家,责令停业1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67份,经济处罚3.2万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有效地保证了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

在流通环节,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加大查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重点对全县农药、兽药、食品、粮食经销店和各种食品加工(作坊)、熟肉制品加工点等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对全县的各类超市、食品批发市尝零售市尝农村集贸市场的粮、油、鸡蛋、儿童食品、散装食品及豆制品、奶制品、肉制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粮油批发市场1家,食品经营企业260户,超市5家,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16家,学校及周边地区、乾陵旅游景区的食堂及饮食摊点45处。

在生产环节,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大查处无证照加工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禁用和超剂量命名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市场准入工作。把对奶粉、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等食品质量检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了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等16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特别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食杂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检查未经QS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8家,小作坊、小摊点、小食杂店256户,90%以上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100%的食品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农产品源头治理环节,县农业局加快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将县城批发市尝乡镇集贸市场农产品纳入了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加大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治理;县畜牧局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开展农、兽、渔药及畜禽饲料添加剂残留及违禁药物的整治,严格种植、养殖产品农药残留检验检测,保证鲜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目前全县已建成农业标准化蔬菜基地1个。

在生猪屠宰环节,县定点办出台了《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方案》,县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知识培训2期,要求有关成员单位严格执行肉品“三章两证”制度和肉品登记制度,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清理病毒肉品、加强饲料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清理了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及农村集贸市场等违规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7月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我县肉品市场的生猪抽样10个,从抽检情况来看,我县生猪屠宰和大肉销售市场情况不容乐观,存在着使用违禁药物“莱克多巴胺”、“瘦肉精”和药物残留现象。

在学校食堂集中整治环节,县教育局、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幼托机构、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及后勤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同时,加大了对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260起,立案查处24起,取缔无证经营43户,没收假劣食品饮食210箱,价值4万元。

四、完善机制,扎实开展农村食品“监管网络”建设

为了认真贯彻盛市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20xx年乾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乾县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落实了政府负总责、乡镇各负其责的监管机制,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制定了食品安全有关制度,落实了专人负责,并专门设立办公场所,建立了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在村级设立食品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村级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在全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产经营单位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责任心强的群众为社会监督员。目前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48人、信息员277人,初步构建起乡镇有专职协管员、村委会有信息员、村民组有联络员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和责任网络。

五、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开展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举世瞩目的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行,为了确保奥运会及残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及游客的食品安全,根据咸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奥运会和残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咸食安委发〔20xx〕1号),我县结合实际,召开了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制定了《乾县关于加强奥运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坚持日报奥运及残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为了进一步确保游客的饮食安全,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习红带队,带领盛市工商、卫生、质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对我县乾陵旅游餐厅、乾陵涉外餐厅及“农家乐”等餐饮业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大部分企业单位各项制度健全,硬件设施到位,管理规范有序,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餐饮业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如乾陵旅游餐厅管理不规范,操作间设计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没有设置凉菜操作间,且操作间卫生差,没有照明设施,消毒柜形同虚设,未插电源,消毒柜内存放有茶壶、水杯等生活用品,根本不符合开办餐饮业的基本条件,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经营管理不规范。乾陵涉外餐厅未按照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不能坚持经常,进货渠道不规范,操作间卫生设施陈旧老化,几十年一贯制,虽有消毒设施,但没有按标准和要求对餐具进行消毒。对“农家乐”管理粗放,多数“农家乐”“三防”、消毒、保洁设施不全。三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对餐饮业卫生许可适之过宽,不能坚持标准,造成许多餐饮业多年来低水平经营。

六、分步实施,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建立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和工作模式,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按照“以环节为主,以品种为辅”和“谁主管谁推荐,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食品安全数据库建设,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等单位已推荐试点单位西安银桥乾县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已有乾陵大酒店等7家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了“两档”(监管档案和生产经营档案)建设。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食品企业的安全信用意识不断增强,守法自律,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进一步好转。

七、建章立制,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为了进一步健全乾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咸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精神,县政府制定了《乾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乾政办发〔2006〕79号)及《工作手册》,明确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其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监测、预警、报告响应及应急保障制度。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奠定了良好的基矗

八、全力以赴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1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乾县创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乾县创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示范县动员大会,明确了各乡(镇)及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并对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并将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细则印发到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考核细则要求,做好积极准备工作。5月份,主管县长郭宏伟和县食安办主任张克祥在渭南市富平县参加了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现场会,现场参观了富平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点和有关食品安全示范县软件资料,学习了先进经验,传达了会议精神,弥补了自身差距,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县综合评价,7月1日,省药检所对我县的粮、油、肉、鸡蛋等四个品种进行了抽样,从抽样结果来看,粮、油、鸡蛋均符合食品安全各项指标,猪肉存在着使用违禁药物“莱克多巴胺”和药物残留现象;9月1日,市质检所对我县的醋、酱油、豆腐以及奶制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正在等待之中。9月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了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箱培训,对粮、肉、豆制品等常用食品能够快速检测,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总之,通过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日趋好转,生产经营秩序逐步规范,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感普遍增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食品监管面临的形势,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及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食品安全经费投资需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硬件设施还需进一步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为目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团结一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创新机制,为建设和谐乾县、小康乾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10

(二)截止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户14142户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9件,罚没款1.97万元。二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冒牌、仿冒、过期变质以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共查获各类五粮液等系列白酒99瓶(袋),过期啤酒等饮料315瓶(袋),不合格食品3336袋,不合格杏仁露等礼品盒1249盒,标值达5万余元。

自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以来,在区食药安办的组织协调下,在农林、质监、工商、卫生、贸粮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北仑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

督促各街道、乡镇及时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了调整;健全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督促各街道(乡镇)制定出台了20xx年度公共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着手开发街道、乡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平台,通过建立共享平台,依靠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

在新的蔬菜基地进行了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目前已给50户基地承包农户统一制作了标识带,每户的标识带为500米,对基地承包农户进行编号,将包装印刷编号与个人绑定,统一管理,按号追溯,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三是扩大地产食品抽检覆盖率。

按照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地产食品两头抽检的’原则,制订20xx年度全区地产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目前正分步实施。截至目前,已巡查企业15家,抽检水产品6批次、糖果3批次、糕点2批次、黄酒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罐头1批次、原辅料5批次,对1批次纯净水实施比对测试,结果合格。

四是完善星级评定规范“放心店”管理。

目前,已设立“放心店”167家,开通2辆“放心流动车”,街道、乡镇连锁超市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社区“放心店”覆盖率达100%,统一配送面达75%以上。重点开展“放心店”的评价工作,按照《北仑区星级放心店评定办法》,结合商品配送、投诉情况、业主表现等,经过综合评价,对全区准星级“放心店”进行星级评定,健全奖惩机制。

五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

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六是推广豆类制品冷链运输及销售。

截至目前,星阳菜场已全面完成标准化菜市场改造,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增至5个,大润发超市已增设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6个,加贝大卖场20个,家乐福4个。同时,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等办法,宁波亨霸豆制品有限公司投入12万元新购豆制品冷链配送车一辆,从配送环节确保豆制品安全。

七是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

明确了我区卫生监督现场执法模式的总体框架,确定数据传输模式为3g网络实时传送,实施了网络改造和软件升级。截至目前,区卫生部门已初步落实15万资金,用于硬件采购,目前正与相关供货商就硬件采购事项进行洽谈,并进行现场执法数据传输测试。通过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2)文书交接及买样费用:各中队按照成本价购买样品,承担省、市局抽检任务的,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样用)、复印件1份(报销用)、《样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1份、正规餐饮发票1份(注明“买样费”,发票台头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并进行产品确认。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11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就将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三、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结合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4个制度,突出抓好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食品批发企业,在全县城乡开展了创建“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活动,向“爱家超市”等30户食品经营单位授予“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二是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着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统一制订和印发《高台县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汇编1600本,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当遵守的规范、关于实行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实行对食品质量负全责等制度,要求经营者人手一册。在、推行重要商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加大了工作的力度,在全县食品经营者中又认真落实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

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四、加强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建设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12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多种措施强化食品药品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完善监管体制,强化部门配合,着力案件查处,大力整顿和规范了全乡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乡人民的消费安全和人身安全。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社会发展办主任、安监办、驻乡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建立了乡、村联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网络。

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年初与驻乡各单位和各村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并专门设立食品安全违法举报电话。

大力推进“三网”建设,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着力抓好以餐饮店、商店、杂货店、粮油蔬菜店以及各行政村的小店为重点的现代流通网建设,从而初步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责任网络。同时,在七月份接到《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在全县农村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后,我乡按照通知要求新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原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职责一并由新设机构接替承担。及时向驻乡单位和各村委会下发了《沙河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工作组的通知》,建立健全了“一专三员”食品安全联系制度、“一专三员”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一专三员”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意识

今年以来,我乡以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培训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在各村、乡中学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讲解了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用药安全等相关知识,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资料300余份。

二是举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召开专门会议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重大节庆日等宣传平台,针对食品经营者、消费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等不同对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村级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一年来我乡共张贴标语350张、悬挂横幅6条、设置宣传栏8块,印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

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不仅提高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自身影响力,更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同时通过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安全经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我乡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另外根据工作情况,积极做到上情下达,信息互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目前共上报各类信息12篇。

(三)强化整治措施,加强行业管理

为保障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乡政府坚持加强食品药

品安全预防性和经常性安全监督,不断强化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加大食品药品整治措施,不断推进食品药品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抓好预防性安全监督。根据我乡实际,结合重大节庆日及少数民族节日,广泛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全乡的餐饮店、商店、杂货店、粮油蔬菜店以及各行政村的小店进行专项检查,突击检查证件齐全、制度上墙、台帐健全、环境卫生、包装规范、卫生设施、操作流程、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健康等情况,另外还对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酒类及饮料等进行大范围检查。有计划、有步骤、分行业、分类别的抓好食品销售、餐饮行业、学校、医院等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规范和促进工作,对没有证照的单位,除了加强说服教育外,及时督促他们办理各类证件,对不达标的餐饮店限期整改。同时,对全国各地发现使用地沟油问题进行了深入排查,在我乡没有发现地沟油生产加工作坊和销售、使用地沟油的情况。针对乡卫生院、村级卫生所和药店,将检查重点放在购进药械验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适合本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械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合法供货方档案;药品储存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食物中毒防治。乡政府坚持将食物中毒防治作为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重点工作,不断强化综合性防治措施。在每年的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及少数民族节日期间,针对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馆、建筑工地食堂、乡机关、各驻乡单位食堂、少数民族群众节日聚餐地点等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并由乡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在乡村两级提前安排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对卫生院作好部署,制定食物中毒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预防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构和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我乡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并制定了《沙河回族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乡卫生院把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建立起了一套”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反应体系,有效的保证了食品药品中毒、过敏的快速、有效处置。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目前我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乡作为少数民族移民乡,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对食品卫生、药品安全知识的掌握不够深,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制意识不强,使得检查监管工作缺乏有利的法治氛围,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定难度,今后对群众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2、“一专三员”人员业务素质不够强。因为村组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都是兼职人员,业务知识还不够熟悉,因此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欠缺,因此,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势在必行。

3、从业人员协调配合不够好。因为村、组监管人员不是行政执法的主体,在日常巡查中若发现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少数食品经营者不能及时按要求实施整改,协调配合不够密切,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4、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新《食品安全法》中的一些新内容,还有待深入学习和理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需的通讯、取证设备落后,现场快速监测、检测设备缺乏,影响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能力,鼓励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管理环境。

2、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理顺部门职能,切实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充食品安全信息渠道,努力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3、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流通、消费市场的监督执法检查,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售假的打击力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的投诉举报,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控和预警体系,防止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切实抓好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工作。首先是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一专三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督水平;其次是加强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同时,要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假劣食品药品,提高公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5、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技术水平。依靠科技进步,积极研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控制措施,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方法,改善检验和执法装备,加快信息化建设速度,致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监管技术水平。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13

窑店镇地处甘肃东部,和陕西省长武县接壤,全镇12个村,82个村民小组,4141户,16886口人。今年来,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以打击非法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为重点,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营造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将其列为全镇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综治办、工商、派出所、安全办、卫生院、畜牧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各村也配备了药品信息员,并对其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发放工作手册和宣传大纲,进一步靠实责任,并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利用集日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止目前共召开各村会议12次,张贴标语120多条,为搞好食品药品安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重点,规范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严格把握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对食品加工点的监督,实行食品生产巡查、安全监督等监管制度。鼓励促进质量优、信誉好的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利用集日在街道多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集市上出现的一些小食品、药品小摊点多次进行了集中管理、整治,对卫生差、质量差的摊点采取综合措施,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做了相应的处罚。二是对街道菜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督促检查。

对4家蔬菜存在不新鲜或过期等质量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严厉打击以骗取群众钱财为目的的不法商贩、药贩。其中查处不法商贩、药贩2名。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对街道、村庄、道路附近的食品、药品相关点进行依次全面的大检查。对查出的2家无证经营店铺,联合派出所、工商所责令其停业整顿,对过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了处理。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到全镇的一个街道和12个村庄。五是加强对村组食品药品的监管。

三、强化措施,健全“两网”,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对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制订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食品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打击销售不合格、冒牌、来路不明和“三无”商品等不法流通销售行为,采取普查与重点查、明查与暗查、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市场巡查。检查中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点和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2家。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二是扎实推进实施“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健全了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促进农村药品供应安全网络建设,确保了两网作用的正常发挥。实行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查处无证商品药品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

虽然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普及,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多,部分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采取法定检测、市场抽检、企业自检,领导小组监督等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多层次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食品、药品的上市率,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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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安小编元安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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